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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黑臭水體治理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等問題
針對持續開展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督查,生態環境部日前通報,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國家上報的黑臭水體,部分城市控源截污仍存在較大短板。
5月以來,生態環境部、住建部兩部門持續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督查,目前已完成對北京,上海、廣東、海南、江蘇等19省(直轄市)46個城市的督查,正在對遼寧、內蒙古等11省(區)24個城市開展第三批督查。從督查情況看,一些地方存在不少未上報的黑臭水體。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截至2017年12月底,廣東、廣西、海南、上海、江蘇、安徽、湖南、湖北等8省(直轄市)20市上報共有黑臭水體525個,均已列入國家清單,地方上報已完成整治458個。經督查組現場檢查判定,其中34個為未消除黑臭,占7.4%。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國家上報的黑臭水體,包括:廣州102個、深圳80個、無錫18個、揚州14個、東莞12個、上海11個、蕪湖2個,南京、武漢、隨州各1個,共242個。
在控源截污、底泥治理等“黑臭”水體源頭治理措施上,地方仍有不少短板。此外,由于監管不到位等因素影響,一些地方水體河面出現大面積漂浮物,河岸上大量垃圾隨意堆放,也是造成黑臭水體“反彈”的隱患。
記者跟隨第三批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督查組對內蒙古呼和浩特小黑河現場檢查,發現周邊廢棄箱涵存在污水入河風險。第二十七督查組副組長劉廣奇說,加強長效監管才能確保黑臭水體不再反彈。監管方面需要加強,尤其是地方的中小企業,可能存在操作不夠規范的情況,會造成雨水進入污水,污水進入雨水。另外也發現原有的一條截污箱涵在廢棄之后,里邊有大量淤泥,都是有害物質,也有可能對整治好水系帶來負面影響。(記者杜希萌 寶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水體 臭水 生態環境 截污 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