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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布獲準以100萬林吉特保外候審 護照須交法庭
中新網7月4日電 綜合報道,馬來西亞高庭法官裁定,前總理納吉布最終獲準以100萬林吉特(約合人民幣163.89萬元),外加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他的國際護照須交予法庭保管。
據報道,4日上午,以馬來西亞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為首的訴訟團隊,以四項罪名起訴前總理納吉布。其中包括三項刑事失信罪,涉嫌挪用資金金額分別為2700萬林吉特、500萬林吉特和1000萬林吉特;一項利用職權受賄罪,涉案金額為4200萬林吉特。四項罪名均與“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相關。而納吉布則對上述罪名予以否認。
資料圖片: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
3日,納吉布在家中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他也成為了首位在馬來西亞被捕的前總理。
納吉布2009年擔任總理后設立名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主要目的是發展經濟。在納吉布任總理期間,有媒體報道稱“一馬公司”中有數十億美元去向不明。納吉布否認了一切指控。
自馬哈蒂爾執政以來,新政府專門就該案成立“一馬公司特別工作組”,同時禁止納吉布夫婦出境。馬反腐敗委員會和警方還對“一馬公司”相關人員發出通緝令。
此前,馬警方還對多處和納吉布有關的居所進行了突擊搜查,并查獲大量貴重手表、手包和現金,總價值超過9億林吉特(約合14.8億元人民幣)。
編輯:曾珂
關鍵詞:納吉布獲準以100萬林吉特保外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