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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三起案件同天“過堂”,刑期將超過30年?
資料圖:當地時間4月6日,韓國法院對前總統樸槿惠“干政門”作出一審判決,樸槿惠多項罪名成立,獲刑24年,罰款180億韓元。
法院:一審認定多項罪名成立
在案件一審中,法院認定,樸槿惠收受樂天集團和三星集團分別為70億元及298億韓元賄款,并給予兩間企業行政上的好處;同時向各大企業施壓,捐款予親信崔順實營運的兩個基金會。
樸槿惠還通過青瓦臺前秘書鄭虎成,向崔順實泄漏青瓦臺文件;而通過青瓦臺前經濟首席秘書趙源東,向CJ集團副會長李美卿施壓要求其辭職的指控也成立。
“親信干政”案一審主審法官認為,樸槿惠對罪名有無可推卸的責任,但她拒絕認罪,也毫無悔意,故此作出重判。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樸槿 槿惠 ,樸 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