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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到了,莫讓溺水成兒童“殺手”
廣東汕頭2名兒童下河游泳時溺水死亡、廣西南丹縣2名兒童溺水死亡、河北清河縣一家3名兒童溺水死亡……進入夏季,我國多地發生兒童溺水死亡事故,教訓十分慘痛。
隨著各地中小學開始放假,前往泳池、江河消暑的兒童數量趨增。如何有效預防溺水事故,確保暑假安全?記者在廣東、廣西、山東等地對相關部門和業內專家進行了采訪。
多地發生兒童溺水死亡事故
7月8日下午,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6名兒童到蓮陽河蓮下鎮段河邊戲水和游泳,其中2名12歲的女孩不慎落水失蹤。搜救人員次日凌晨發現2名落水兒童時,她們已無生命體征。
除廣東以外,廣西、河北、山東等地近期也發生了兒童溺水死亡事故。
6月25日下午,廣西桂林市資源縣梅溪鎮梅溪街大橋下資江水域3名初中生溺水失聯。當地消防官兵連續搜救兩天后,陸續發現了3名溺水失聯女生遺體。
7月13日下午,廣西南丹縣八圩鄉4名7-10歲的兒童,結伴到池塘玩水,其中兩名兒童不幸溺水死亡。
7月19日,河北清河縣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18日19時左右,清河縣連莊鎮段沙土村3名兒童在坑塘玩耍時溺水,送120急救中心搶救無效后死亡。經查3名兒童均系段沙土村村民段某某的孩子,年齡分別為11歲、10歲、6歲。
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獲悉,由于天氣逐漸炎熱,當地市民群眾前往山塘水庫及體育場館游泳數量增多,溺水事故也進入了多發期。
無知戲水釀悲劇
近期多宗溺水死亡事故警示,兒童是較容易發生溺水意外事故的群體,而安全意識薄弱、預防管理不足則是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一位負責人介紹,近幾年來,兒童溺水死亡事故多發生在脫離家長監護和學校管理時段,其中雙休日、節假日、放學后為孩子溺水事故最為集中時段。
廣州警方對多起溺水事故進行分析后發現,這些事故主要發生在江河碼頭、水庫、水塘等區域,一些人放松了防范意識,到沒有安全救護設施的水域游泳,失足落水或戲水、游泳過程中發生溺水。
記者在“黃河入魯第一縣”東明縣采訪了解到,當地黃河灘區內村民大多外出打工,留守兒童較多,每到暑期灘區孩子很容易進入黃河游泳,存在安全隱患。
“避免溺水悲劇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黃河鎮志愿者王和新說:“孩子貪玩,不了解黃河水情,容易陷入危險。”
“一些人在危險水域一掉下去,旁邊的人貿然下水,結果人沒救上來,反而造成了更多悲劇。”中國紅十字會(廣東)水上救援隊志愿者徐桂生說,見到有人落水的合理做法是第一時間呼救報警,或在岸邊尋找長棍等工具進行救援,“見義勇為不能忽略自身能力和專業技術。”
這樣的情況在溺水事故中并不鮮見,7月15日的廣東汕尾溺水事故就出現了類似情況。據當地搜救人員調查,2人在海邊礁石不慎落水后,3名同行者下海施救,因風浪太大被海浪卷入大海,導致5人溺水死亡。
群策群力防患未然
面對夏季以來兒童溺水事故多發情況,我國多地職能部門正結合自身工作加強防范、排查和宣教力度。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暑期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要針對學生安全事故易發多發領域,重點開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等方面的教育。廣西教育部門要求各中小學校將防溺水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組織開展防溺水主題教育活動,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
廣州警方加強山塘水庫、游泳場館等區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對經常發現有群眾私自前往游泳、容易引發溺水事故的涉水區域,如池塘、水庫、魚塘、水渠、河流等區域,以及工礦企業、廢棄工場、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積水區域進行排查摸底。
一些專家建議,對以往多次發生溺水事故、群眾仍經常前往游泳的重點部位,應發動社會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及時勸阻下水游泳者。
2017年,山東省扶貧開發基金會在濟南章丘區實施“黃河阻泳”公益扶貧項目,沿黃河12個村24名貧困戶構成的志愿服務隊7月至10月開展巡邏,章丘段當年實現區域內零溺水。該基金會理事長于常青7月17日在濱州市濱城區啟動“黃河阻泳”新一站項目時說,讓更多群眾加入阻泳志愿服務隊,有助于減少溺水死亡悲劇的發生。
“預防溺水,人人有責。”汕頭市政府應急辦副科長林曉棟說,家長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應教育好小孩遠離危險水域,而群眾如發現有人私自在池塘、河邊、水庫等地游泳戲水,則應及時勸告制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溺水 兒童 事故 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