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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范生公費教育制度建立:再見,免費師范生!
據教育部官網,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辦發〔2018〕75號,以下簡稱《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稱,《辦法》適應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需要,改進和完善了相關政策內容。建立師范生公費教育制度,將“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
《辦法》所稱師范生公費教育是指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面向師范專業本科生實行的,由中央財政承擔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并給予生活費補助的培養管理制度。
公費師范生履約服務期調整為6年
《辦法》規定,在本辦法生效之日前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且正在履約任教的免費師范生,一律依照公費師范生政策管理;
2007年印發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和2012年印發的《關于完善和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的意見》同時廢止。
此前,免費師范生承諾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
據2007年印發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六所部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
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免費師范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7年,已累計招收免費師范生10.1萬人,在校就讀3.1萬人,畢業履約7萬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學任教,許多中西部地區中小學實現了接收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高校畢業生“零的突破”。
按照《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家公費師范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的公費師范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
公費師范生畢業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并承諾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范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國家鼓勵公費師范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這些政策會增強師范生就讀師范、畢業后當老師的自豪感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將“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國家公費師范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后安排就業并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增強師范生就讀師范、畢業后當老師的自豪感。
進一步激發師范生作為國家公費培養教師的使命感和榮譽感。
這位負責人表示,將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服務年限調整為6年以上,任教6年剛好能完成小學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學周期,也為公費師范生營造更大發展空間,進一步煥發政策的“生命力”。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師范生 公費 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