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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好農村黨組織帶頭人
選用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是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的重點,對于辦好農村的事情,如期實現脫貧目標,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此,建議:
薛延忠 人民政協報記者 賈寧 攝
一、 嚴格標準,突出“優”。選用好農村黨支部書記,事關黨領導“三農”事業的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標準,嚴格講政治、守規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擔當、懂農業、愛農民、愛農村的條件,切實把真正素質好、領導能力強、思想作風正、敢于擔當作為的干部選進班子。
二、 要多措并舉,解決“短”。在拓寬渠道上,要從致富能手、新興經濟主體負責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退伍軍人、返鄉生活居住的退休人員、新鄉賢群體、大學生村官中選拔,也可以從縣市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拔優秀干部到農村任職。推進改革,要以產業為紐帶,結合農村發展,采取強村帶弱村、大村帶小村的辦法建立聯合黨組織,推進優秀村黨支部書記跨村任職。
三、 要嚴管厚愛,激勵“為”。針對當前一些農村干部不善為、不會為、不作為的問題,要加強工作指導。一是加強培訓,提高素質;二是嚴格管理,強化責任。針對基層干部任務重、壓力大的實際,要堅持厚愛,給予政治上的關心、工作上的支持、待遇上的保證,為他們做好工作撐腰,激勵他們進取作為,扎根基層。同時要給一些優秀干部暢通渠道,為鄉鎮縣干部培養奠定基礎。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農村 選用 黨組織 帶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