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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人次孕婦“寄血驗子”涉案2億 是否判刑仍待定
國內最大“寄血驗子”案背后的入刑之爭
提供赴港胎兒性別鑒定中介服務,多人因“非法行醫罪”判刑;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是否入刑存爭議
警車開到家門口,李玲才知道自己是逃犯。
她曾是深圳“愛心爸爸”公司的網絡推廣員,在網上發布可以提供赴港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等醫療信息,為公司招攬客戶。
這家公司因為給客戶提供赴港胎兒性別鑒定中介服務,被警方查處。公開報道顯示,浙江永嘉警方調查發現,預計參與寄血驗子的孕婦超過5萬人次,涉案金額達2億元以上。永嘉縣公安局陸續將60余名涉案人員掛上網逃系統,李玲就是其中之一。
這起轟動一時的“寄血驗子”案,涉及浙江省部分孕婦,包括李玲在內的數十名業務人員被浙江警方以“非法行醫罪”立案調查。
隨后,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將部分涉案人員以“非法行醫罪”判刑。
事實上,對于非醫學需要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導致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我國相關法律將其界定為行政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但2012年11月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部分罪名定罪標準的92條意見,將上述行為認定為非法行醫,須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左堅衛認為,浙江地方法院在判決中引用了浙江高院相關規定的條文作為定罪的規范性依據,判決是有問題的,因為刑事判決據以定罪的法律依據只能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刑法規范和司法解釋。
他表示,如果地方法院認為需要對法條進行增補或有權解釋,只能報請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立法或者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其自己制定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強行要求下級法院執行。
關于此案的上述行為,今年7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室回復法學家李步云意見的復函中明確提到,將督促有關部門糾正地方法院越權制定司法解釋性質文件,表示將于近期通知轄區法院停止執行意見第九十二條有關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行為以非法行醫罪處罰的決定。
非醫學需要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是否入刑,一直以來存在爭議。多名法律專家認為,立法要有前瞻性,要根據目前生育觀念等社會問題的發展趨勢,是否有必要將此行為入刑,是一個需要長遠考慮的問題。
寄血驗子孕婦超過5萬
李玲今年30歲。2011年,她進入深圳“愛心爸爸”公司。一開始的業務是租房銷售,到了2014年,她被調到公司的優樂部門,工作內容是在網上發信息,為公司招攬有赴香港打疫苗、基因檢測、胎兒性別鑒定等需求的客戶。
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顯示,2013年開始,該公司老板林偉強(另案處理)在公司內設立康健、唯康、卓健等業務部門,為全國有胎兒性別鑒定需求的客戶提供中介服務。公司的優樂、港欣、優誠、正大等網絡部門,在網上發布信息招攬全國各地合作商與客源,為業務部門提供客戶信息。
新京報記者聯系曾在上述公司工作的多名業務員得知,胎兒性別鑒定只是公司的其中一項中介業務,該公司還有香港教育、租房、代購、保險等中介業務。
張芳所在的部門叫“康健”,在收到“優樂”等網絡部門給的孕婦電話后,她會打電話過去談單,并將愿意赴港的孕婦名單登記下來,再讓預約業務員做進一步安排。張芳透露,公司與香港兩家診所對接,對于不熟悉地址的孕婦,還有人帶路過去。
對于不方便親自去香港的孕婦,張芳表示,她們會建議孕婦找當地醫生抽血,寄到深圳,再由公司其他部門送到香港化驗所。
孕婦通過上述公司在香港做胎兒性別鑒定,需向公司交納三千、四千不等的中介服務費。但如果是由浙江永嘉一位合作人介紹,價格為一千元。
“每個部門其實是一個小公司,我們網絡推廣只有四五個人,跟其他部門的不聯系?!崩盍岜硎荆齻儺敃r也有疑惑,擔心發布這樣的信息違法,“問了以后,公司法務跟我們說胎兒性別鑒定在香港是合法的,我們就這樣干下去。”
每成功一單胎兒性別鑒定服務,具體業務人員可以拿到100元提成。李玲工資低的時候三四千,高的時候有八九千?!跋愀勰沁呰b定后,直接電話告訴孕婦,后面的事我們就不清楚了?!崩盍嵴f。
2015年3月,浙江永嘉的合作人被查,上述公司被浙江警方發現,并立案調查。公開報道顯示,浙江永嘉警方調查發現,初步預計參與寄血驗子的孕婦超過5萬人次,涉案金額達2億元以上。包括在深圳抓獲的11名人員在內,目前已有7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了強制措施,主犯林某等其他嫌疑人已經被批準上網追逃。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5萬人次孕婦 寄血驗子 涉案2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