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國有煤礦排污2年收33份通知書 整改為何多次擱置?
原標題:三十三張整改通知
第一張通知書到來的時候,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的新義煤礦內十分安靜。煤礦當時因礦業不景氣處于停產狀態。縣環保局責令這家國有煤礦改正違法排污行為,但執法人員在那里常常“找人都找不著”。
代價是,罰款5萬元。但污染如故。
過去兩年里,有33份整改通知書發往這家煤礦,但污染如故。
2018年6月9日,進駐河南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回頭看”時,注意到了河南省大型煤炭企業義馬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義煤集團)的這家煤礦。督察組注意到,2016年以來,新義煤礦先后被當地環保部門下達整改督辦通知、停止違法行為決定等文書33份,受到行政處罰6次,罰款30余萬元,被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3人。
在通報中,中央環保督察組表達了驚訝:“更令人詫異的,是該企業曾被地方環保部門一罰再罰卻屢罰不改。”
一
根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所登通報,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就有群眾反映,新義煤礦排放的廢水污染了金水河。當時,督察人員將反映情況交由地方辦理,洛陽市曾回復稱:“群眾舉報情況屬實,并早在2015年即對該企業立案處罰,相關責任人被相繼問責,從2016年2月起企業已停產。”
今年5月30日起,6個中央環保督察組陸續進駐河北、河南、內蒙古等地開展督察“回頭看”。6月9日,督察組在河南又一次接到了有關新義煤礦違法排污的群眾反映。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曾表示,此次環保督察“回頭看”主要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特別是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重點檢查列入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及其查處整改情況”。
督察組前去新義煤礦,發現這個被屢次舉報的企業存在諸多問題,包括企業治污能力不足、設施老舊;廢水長期超標直排;將生活污水接入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工藝末段外排;排放口設置旁路,污水排河道,煤泥堆岸邊;占用河道建設沉淀池,定期排放底泥污染水質。
自從中央環保督察組到來之后,專門負責新義煤礦所在區域環保監察的新安縣環保局正村環境監察中隊中隊長劉林霞,已為這件事向市級、省級單位解釋過許多次,也把那33張文書復印了不下十幾次。
33張文書中,6張涉及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其他問題涉及重污染天氣燃煤鍋爐管控、煤矸石堆放場超出防風抑塵網等。
因為“不是每次都能對接上企業一把手”,劉林霞解釋,為了達到監督效果,在口頭督促整改后,縣環保局會通過文件以書面形式提醒對方。她認為自己“已經盡力了”。
問題的根源,在她看來,主要因為新義煤礦長期廢水排水去向與環評審批及驗收要求不一致。
2016年,剛接任正村環境監察中隊隊長的她對照著環評報告,一一排查自己管轄區域內的每個企業。當時她就發現,新義煤礦并沒有按照竣工驗收的環評報告,將礦井水排入三類水體印溝水庫。
劉林霞看到,礦井水流進了金水河上游段,而金水河上游段被當地水文部門認定為地表水二類水域,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禁止新建排污口。
自從發現排水去向問題后,劉林霞就把這家煤炭企業列為“重點監督對象”。她所在的中隊一組7人,負責3個鄉鎮300平方公里內的企業巡查。她說,大家平均“十天半個月”就要跑一次新義煤礦。有時候晚上村民一個舉報電話打來,也要開著私家車去查看。
第一份整改通知書下發于2016年5月12日,縣環保局在這份“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里指出,新義煤礦廢水排污去向“批建不符”,要求“立即將礦井水排污去向按環評要求進行整改,在復工前完成排污口規范化整治”。
但那時,新義煤礦已停產3個月,劉林霞常常“找人都找不著”。一次沒找到,她就兩次、三次地跑,直到“他們看到是我的電話都會害怕”。
她記得,對接的煤礦環保負責人常常訴苦,稱自己“人微職輕”,“對接不上主要領導”。通知書下發3個多月后,縣環保局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向新義煤礦下了罰單,罰款5萬元。
等到2017年3月,劉林霞再去檢查,才發現煤礦悄悄復工,排污問題依然如故。
新安縣環保局的下一份通知書是措辭更嚴厲的“警告書”,但這次得到的回復是:“根據環評準備把水排放到印溝水庫,但是水利局認為印溝水庫無法承載這么大的排水量,工程沒法進行。”
整改又被擱置了。
問題在幾個部門間傳來傳去。環保局只好把問題報告給縣政府。2017年6月22日,新安縣政府組織煤炭局、環保局和稅務局召開專題協調會議,最終決定采用折中的辦法,將相對清潔的礦坑水由專門管道排入金水河,其他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由另外管線排入澗河流域。
經此一役,劉林霞終于看到新義煤礦開始招標、動工,鋪設管道。就在她以為可以松一口氣時,壞消息傳來,整改工程又停工了。
阻攔來自當地農民,他們不滿排污管道從自家田地上經過。但留給整改的時間不多了,2017年的冬季冰封了大地,需等到2018年春天,工程才又繼續推進。
最近一次整改工程再度停工,則是源于5月22日的安全生產事故。礦井發生了瓦斯突出事故,兩名工人死亡,煤礦領導班子被全部更換。
劉林霞又去催促,卻被告知,“新來的礦長、黨委書記都去抓安全了,沒來得及了解環保工作。”
“我們實在沒辦法,給義煤集團致函,要求它簡化程序。”劉林霞一邊說著,一邊翻出向義煤集團發出的函件。
函件中說:“根據當前嚴峻的環保形勢,要求你單位對兩個煤礦的廢水深度治理項目高度重視,壓實責任,簡化程序,盡快完成招標并投入正常施工。”
這份函件發出不過7天,比答復更早到來的,是中央環保督察組。
二
新義煤礦屢整不改,在新安縣環保局局長郭建芳看來“是偶然之中的必然,是體制造成這種現象”。
據他介紹,近兩年,新安縣對企業投入巨額資金進行改造,甚至為了緩解交通壓力,減少國道對縣城造成的污染,投資了18億元,把國道遷出了縣城。
在這個全國100個重點產煤縣之一、長年以工業為重的縣城,“污染防治”2016年被列入“三大攻堅戰”。印有“生態立縣”發展戰略的橫幅懸掛在街道兩旁,播放著《蘭花草》音樂的灑水車不知疲倦地在街道上來回行駛。當地一名出租車司機注意到,除了冬天為防道路結冰打滑,灑水車一天都沒有停運過。
郭建芳向記者坦言:“我們環保欠賬是比較多的,雖然財政有點吃不消,但是為了生態環境治理,為了子孫后代的幸福,大家咬牙堅持在干。基層現在的觀念已經完全轉變了。”
他告訴記者,新義煤礦的環評,當初是由原環保部委托省環保廳驗收的,過去的環評多是“先上車后買票”,排水去向工程尚未建成,就通過了驗收。
原環保部2006年批復了新義煤礦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明確規定了礦井水和生產、生活污水處理后的去向,強調嚴禁將礦井水和生產、生活污水排入金水河。
批復書還要求,環保設施竣工通過驗收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營或生產”。
5年后的2010年12月,河南省環保廳受原環保部委托,對新義煤礦進行了環保驗收檢查。
那次驗收的結果是通過。
劉林霞說,新義煤礦自2006年建礦起,礦井水就一直未經處理,直接往一條自然溝渠排放,“底部沉淀的煤泥已改變了這條溝渠的樣貌”。
她發現這個問題時,新義煤礦已經如此排放了5年多。她質詢新義煤礦環保方面負責人,對方反映,本準備按照環評標準將水排入印溝水庫,但水庫附近村民害怕影響生活,沒過多久就把排水口堵住。為了順利排水,新義煤礦決定順勢將礦井水排入流經礦區的一條山澗,匯入金水河中。
始終困擾劉林霞的,是如何定性新義煤礦排污問題。
她告訴記者,若從排污角度來看,根據縣環境監測站監測數據,從2016年至2018年6月,新義煤礦廢水總排口監測結果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即這兩年內排放的礦井水并未超標。
劉林霞表示,她曾考慮過查封、扣押等執法手段,但因為實際情況不符合法律要求而難以實施。“查封、扣押看起來簡單,一般情況下不敢用。”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規定,查封、扣押的情形有“違法排放危險廢物等”或“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未按照要求執行停產、停排措施的”,但新義煤礦污水符合標準,只是排水去向出現問題。
據她介紹,新義煤礦曾為私設暗管排放生活污水領過兩張罰單,其中一張于2017年3月20日下達,行政處罰20萬元,行政拘留2人。另一張下發于此次環保督察組到來之后的2018年6月9日,另一處暗管被發現,行政處罰60萬元,行政拘留1人。這兩處暗管都在當天被拆除。
她說:“有很多事情不是罰完了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有煤礦 排污2年 33份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