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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監督“探頭” 提升監督效能
派駐監督是寫進黨章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黨的自我監督的重要形式,是構建“四個全覆蓋”權力監督體系的重要方面。監察體制改革后,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組織形式、履職內容、工作方式等方面都發生了變化,也存在一些不適應、不符合新形勢、新要求的問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充分發揮作用、實行有效監督,需要著力強化派駐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明確派駐監督的標準、立場、責任,擦亮“探頭”、當好“哨兵”,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強化派駐意識,不做“老好人”,切實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派駐監督本質是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紀檢監察組一體運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相互貫通、一體貫徹,但首要職責都在于監督。監督不到位,執紀問責就是無本之木,調查處置便是無源之水。因此,派駐機構首先要明確自己的監督責任,盡快轉變角色定位,適應新的體制機制,切實把提高監督效能作為強化派駐紀檢監察的有力抓手,創新監督理念,強化派駐意識,把準定位、理清關系,切實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派駐機構要發揮好“派”的權威,就要站穩立場,緊緊依靠派出機關開展監督,絕不能和駐在部門搞“利益命運共同體”。要執行嚴格的請示報告制度,派駐機構有了問題線索、進行紀律審查,都要及時向派出紀委監委機關報告,決不能當老好人,尸位素餐、無所作為。發揮好“駐”的優勢,就要對駐在單位加強日常監督,盯住黨和國家機關的領導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體現監督的近距離、經常性和鮮明的行業特色,及時發現問題,監督于早、發現于早,把監督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全面提升黨內監督實效。
強化責任意識,不扮“瓷花瓶”,在依紀依法履職上實現大提升。責任,是應盡的義務,責任的有無直接決定著事業的成敗。“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也不例外。派駐紀檢監察干部要習慣于在嚴格的監督制約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不斷增強“在其位就要謀其政、任其職就要盡其責”的責任意識,自覺加強紀律約束、自覺遠離是非爭議,經受住各種考驗,樹立良好形象。同時,派駐監督越深入,越是考驗派駐干部的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履職能力。監察體制改革后,新的形勢和任務對派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派駐機構要從思想、理念、工作等方面主動適應,找準相通點、把握異同處,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想問題、辦事情。這就需要派駐干部必須加強學習、儲備知識,強化紀法貫通意識,既要熟悉常規的紀檢監督業務知識,又要熟悉駐在部門單位及所屬系統的業務知識,還要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嚴格按照憲法法律賦予的職權開展工作,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舉措上跟上時代步伐,在依紀依法履職上實現大提升、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上作表率,避免在工作中找不到抓手、理不出頭緒、分不清主次、抓不住重點,成為只能當擺設的“瓷花瓶”。
強化擔當意識,不當“稻草人”,真正把紀律立起來、緊起來、嚴起來。擔當,就是承擔并負起責任。為官避事平生恥。面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任務的繁重和艱難,處在反腐敗斗爭一線的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干部應勇于擔當,找準派駐機構的工作著力點,主動作為、秉公執紀,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聚焦維護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重點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入了解駐在部門的業務工作、行業特點,注意發現廉政風險點,關注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緊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到線索處置、審查調查等各個環節,既要利劍高懸、形成震懾,又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發現苗頭及時提醒,有了問題談話警示,觸碰底線及時糾正,真正把紀律立起來、緊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不敢擔當是派駐紀檢監察干部作風不實的重要表現,對于派駐紀檢監察干部來說,維護紀律是本分、觸及矛盾是責任,敢于較真是盡責,回避問題是失職。派駐機構要在派駐干部中著力培育為黨盡責、為國奉獻、為民維權的擔當精神,堅決克服不想監督、不敢監督的思想傾向,在執法執紀中不當“稻草人”,無私無畏、敢于執紀、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惡揚善、執紀如山的浩然正氣。
(作者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督 派駐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