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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選人”原則不可動搖
“我們落實黨管干部原則,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著力培養選拔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我們是黨管干部、組織選人,年輕干部不能搞自我設計,自己考慮多了就容易違背組織原則”……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重申黨管干部、組織選人這一黨的組織人事工作基本原則,為系統推進干部隊伍建設、做好新時代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
選什么樣的人、從哪里選人、怎么用人是干部選拔任用的關鍵問題。而這背后,還有一個誰來選人用人的問題。黨管干部、組織選人,深刻揭示黨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鮮明特色。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選人用人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是干部工作中堅持黨的領導的具體體現,是做好選人用人工作的前提條件。組織選人,是干部工作中堅持黨的領導、黨管干部原則的集中體現,是做好選人用人工作的最直接的原則。黨的領導、黨管干部、組織選人,三者層層遞進、密不可分,共同構成我們黨科學選人用人的完整體系。
堅持組織選人,是黨的組織人事工作的優良傳統。早在1931年8月,《中共中央關于干部問題的決議》就指出:“干部的提拔與調動,須嚴格的經過組織。”長期以來,干部的選拔任用都是黨組織在精心培養教育的基礎上,根據德才條件和表現情況,指派適當的工作崗位,以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組織選人公正嚴明、明察秋毫,干部干事接受組織安排,隨時聽從組織召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連為一體、相互信任、同舟共濟,共同推動黨和國家事業不斷前進。
從實際情況看,一些地方選拔干部過程中放松領導責任,把推薦票簡單等同于選舉票,把考試分數作為選人用人第一乃至唯一標準,以至于出現了“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不良現象。那些德才條件好但不善人際交往、不擅考試的干部,往往因票數、分數靠后而埋沒基層。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僅僅看推薦票和考試分數,黨組織容易在干部任用上失去發言權、決定權,變成了“點票人”“監票人”“記分員”。實踐充分表明,堅持組織選人原則,是促進干部工作風清氣正、保證干部對黨的忠誠度、勝利推進黨的事業的根本保證。
堅持組織選人原則,各級黨組織作為選人用人的責任主體,在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要始終發揮主導作用。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把公道正派作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做到公道對待干部、公平評價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每一項選人用人決策,都能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的檢驗。當前,干部群眾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新的機制下,黨組織能不能正確行使用人權,能不能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真正出于公心選拔任用干部。這就需要加強對選人用人問題的監督和追責,如果發生嚴重用人不當、用人失誤,就要嚴肅問責,維護好黨組織選人用人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干部 選人 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