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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兩次“被盜” 究竟是“管不住狗”還是“釣魚執法”
同一條警犬一年內兩次“被盜” 究竟是“管不住狗”還是“釣魚執法”
近日,有報道稱,浙江金華的一對夫妻因“救助”了一條警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目前處于取保候審階段。當地警方表示警犬是“在放風時被盜”,這對夫妻的“救助”實屬盜竊。可有證據顯示,這條警犬已經并非第一次“被盜”。究竟是夫妻打著救助流浪狗的旗號“偷盜名犬”還是當地警方“釣魚執法”?
回顧:垃圾堆旁撿回“流浪狗” 警察找上門來稱其“盜竊警犬”
6月29日晚,浙江金華的應女士和丈夫朱先生散步時看到一只狗在一排垃圾桶旁刨吃垃圾,應女士認為,狗很瘦弱可憐,應是流浪狗,于是二人將狗帶回家中,給它洗澡喂食,準備有空了找人領養。
然而,7月2日,民警卻找上門來把她丈夫帶走,聲稱二人“盜竊警犬”。她隨即前往派出所交涉,卻也被拘留了。7月3日,二人交錢取保候審。據應女士反映,從派出所出來時,又看到那只狗在垃圾堆旁找東西吃,無人看護。這次夫妻二人轉身走了,因為“害怕再惹麻煩”。
蹊蹺:被誤認為“流浪狗”的警犬并非第一次丟失
讓人感到蹊蹺的是,之前就有人因為“盜竊警犬”被刑事處罰過。應女士曾對媒體提到,在多湖派出所接受處理時,一份“價格鑒定書”上注明他們撿到的警犬名叫“老三”。
但這并不是“老三”第一次被“偷走”。中國庭審公開網上丁氏父子盜竊警犬一案的庭審視頻顯示,一只名為“老三”的警犬,在多湖派出所北側路口“放風”時被父子二人偷走。“老三”是德國牧羊犬,警犬編號為:15015601110101953,多湖派出所15000元從金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購置,用于治安巡邏。最后,法院認定二人犯盜竊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7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目前,應女士夫婦已被立案,案件正在移送檢察院。夫婦二人已聯系律師為其辯護。
警方:警犬當時被散放 嫌疑人知道其名貴價值
這只名貴警犬為何獨自在垃圾堆旁翻垃圾?兩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盜竊的主觀故意?針對網友關心的這些疑問,10月27日深夜,金華市金東公安分局針對此事發布情況通報。
通報稱,今年6月29日晚,金東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發現散放在派出所門口附近的一頭警犬被盜。經立案偵查,7月3日,金東公安分局對涉嫌盜竊的朱某、應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經初步調查,該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種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邏的警犬,并佩戴項圈。犯罪嫌疑人朱某、應某知道該犬系名貴犬種德國牧羊犬。針對該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問題,分局督察部門已開展調查,并視情作出處理。下一步,分局將繼續嚴格依法辦案,誠摯歡迎媒體和廣大網民監督。
對話當事人:沒想到是警犬 警方曾說“狗怎么管得住”
問:你是怎么發現那只狗的,它當時在干什么?
應女士:我做完月子第一次去散步,離派出所100多米處,有一排垃圾桶,它在刨垃圾吃。
問:為什么想把它帶回家呢?
應女士:它看起來很瘦弱,很臟,精神萎靡,很餓很渴的樣子。我看它實在可憐,想著如果沒有攻擊性,又需要救助,就帶回去。
問:怎么把它帶回去的?
應女士:我們吹口哨招招手,它就過來了,很親近很溫柔。我丈夫騎著電動車,他托了一下狗前腳,它后腳“噌”一下就上來了。
問:回家后呢?
應女士:它剛回家,整個臉直接沖到臉盆里喝水,特別渴,喝得特急;吃了一整個電飯煲的飯,至少吃了4個人的量吧,之后給它洗了澡。每頓喂它葷菜素菜,給它喝肉湯,再加餐一兩個粽子。之后它精神恢復了一些。帶它散步時,發現它左前腳有點跛。
問:有沒有想過它是警犬?
應女士:它脖子上有項圈,項圈外側沒有標志信息,也沒有狗牌。洗澡時把項圈翻開,內側什么也沒寫,更沒有“警犬信息”。而且當時看到它時,并沒有意識到附近有派出所,它沒有張望主人的動作,周圍也沒人看護它。
問:把狗帶回家里后,你們怎么打算的?
應女士:當時認為狗還很虛弱,就養幾天,等它精神好了以后,拍張照發到網上。如果有主人找上來就還,如果沒有的話就送到我以前認識的救助站。
問:民警是什么時候來的?
應女士:7月2號中午民警到家里,說我們涉嫌盜竊罪,把我丈夫帶走了。我安慰我父母,這個事情很容易說清楚的,讓父母幫我看一下寶寶,我馬上去派出所,把事情說清楚就沒事了。
問:你去派出所后發生了什么?
應女士:我在多湖派出所接待大廳和民警談話,他們態度不好,一口咬定我們偷盜警犬,“我們把狗放出去,你把它抱走就是偷啊。”我問他們:“大型犬在街上游蕩怎么行?會不會傷人,會不會傳染疾病?”他們說:“狗怎么管得住,它要出去就出去嘛。”
問:做筆錄的時候你和警方都說了什么?
應女士:民警說我們偷狗的證據,就是監控顯示我們把狗帶走了。但我們一直不承認這是偷,我們只是看它可憐救助它。
問:后來你們又見到那只狗了嗎?
應女士:交錢取保候審后,當我走出派出所時,又看見那只狗在垃圾堆刨東西吃,它看見我們還蹭過來,但我們害怕再惹麻煩就走了。
問:現在案件進展到哪一步了?
應女士:公安機關正在搜集材料,準備移送檢察院。但沒有收到過立案通知書,也不知道之前對我們采取強制措施的依據是什么。
不到一年時間,同一條警犬兩次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被盜”,有關部門的管理責任在哪?夫妻帶走“放風”警犬,究竟是“偷犬”,還是“救犬”,目前只有應女士一方的表述,在事實證據尚未完全浮出水面的情況下,還不好妄下結論。警方還應給出更多信息回應輿論關切。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綜合央廣新聞、每日人物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警犬 女士 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