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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交司機加上“防護罩”,西安、武漢、南京、北京、長沙…已經行動起來
圖文無關(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讓舉國為之悲痛,15條鮮活的生命,因為司機與乘客的口角而永遠沉睡在了滾滾長江的波濤之中。
人們在感到悲傷、惋惜的同時,也開始關注一些現實存在的問題,比如為保障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現有的司乘隔離裝置是否有效?一旦遇到不講理的乘客干擾司機駕駛該怎么做?干擾司機駕駛,危及車輛行駛安全的乘客會受到什么懲罰?
而近日,遼寧省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機案,就給出了很好的答案——拉拽公交司機,危及乘客和司機安全,是要被判刑的。
3人因拉拽公交司機被判刑
據新華社11月4日報道,遼寧省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近日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機案:
汲傳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為致使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司機或乘客受傷,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不等的刑罰。經審理查明:
2017年4月25日晚,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居民汲傳明在沈陽市乘坐13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張某發生爭執。汲傳明對張某進行拉拽,令其偏離駕駛室。最終公交車失控并撞向路邊護欄。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陽居民吳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車,當車駛出渾南區文瀾苑車站時,其因未能及時下車與司機劉某發生口角,并猛拽、擊打劉某手臂,造成該公交車失控,與路邊停放的車輛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時許,沈陽市皇姑區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關某發生口角,并拉拽對方。致使公交車急剎車后,車內一乘客摔倒,頭部受傷。
法院認為:
被告人汲傳明、吳玉香、李文在公交車行駛過程中拉拽駕車司機,導致車輛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員受傷,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此,對汲傳明、李文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判處吳玉香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多地采用公交車司乘隔離裝置
即便拉拽司機會被判刑,但是許多“暴脾氣”的乘客在拉拽司機的時候腦子里可能并不會想到這些教訓,所以一些地方的公交集團未雨綢繆,很早便開始試驗給司機開“單間”,也就是加裝“司乘隔離裝置”。
其中武漢和西安是較早這么做的城市,據荊楚網報道,2017年,有獨立駕駛室的新型車輛陸續在武漢公交575路、728路等線路上線運營,這些新型車輛與此前車輛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安裝了玻璃門,玻璃門既可以讓駕駛人員有單獨空間,不受外界干擾,也通過技術手段保證駕駛員與乘客的必要溝通交流。
西安公交的司乘隔離裝置(圖片來源:央視網-直播零距離截圖)
據了解,截至目前,武漢公交集團有獨立駕駛室的公交車有2489輛。自2017年起武漢公交所有更新的車輛,全部采用這種有獨立駕駛室的公交車型,以后車輛更新都會采用此類車型。
同樣走在前列的還有首都北京,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公交集團介紹,為強化公交駕駛員的安全駕駛環境,2011年以來,駕艙隔離門納入了北京公交集團購置新車的出廠標配。目前,具備駕艙隔離門車輛已占總運營車數的70%以上。
此外,為確保公交車行駛途中遇有突發事件可快速報警,北京公交集團研發啟用了公交車一鍵報警系統。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已有12520輛車安裝了這套系統,其中中心城區線路實現了基本覆蓋,未來還將逐步增加。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公交司機 “防護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