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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回應集中采購熱點
12月8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對外發布信息,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所涉及的熱點進行回應。
試點要解決什么問題
此次試點由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國家有關部門成立國家試點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簡稱試點辦),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為集中采購主體,組成采購聯盟,各試點城市委派代表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簡稱聯采辦),集合需求和力量,提高談判議價能力。
試點辦負責人表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是對既往藥品集中采購制度的重大改革。近年來,相關部門積極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但存在量價脫鉤、競爭不足、采購分散、政策缺乏協同等突出問題。此次試點實現了4個效應:一是藥品降價提質,推動藥品降價和仿制藥替代,通過量價掛鉤、及時回款降低醫藥企業銷售費用和財務成本,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通過設定質量門檻,帶量采購,擴大市場份額,提升群眾用藥整體層次;二是藥品行業轉型升級,通過設定質量標準和帶量采購,推動醫藥企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升級,通過量價掛鉤、保證使用、及時回款,規范了流通秩序、凈化了行業生態;三是公立醫院深化改革,通過擠掉藥品銷售費用、改變“帶金銷售”模式,凈化醫務人員行醫環境,促進合理用藥,通過降價和替代效應,降低藥品費用,騰挪費用空間,為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創造條件;四是醫療保障減負增效,通過上述效應,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提高醫保資金使用效率。
藥品質量是否有保障
根據公示,在31個試點通用名藥品中,有25個集中采購擬中選。其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22個,占88%,原研藥3個,占12%,仿制藥替代效應顯現;與試點城市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采購價相比,擬中選價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價效果明顯。
試點辦負責人表示,此次試點堅持質量標準,集中采購藥品的質量入圍資格以通過一致性評價為質量托底要求,實現用藥質量的提升,同時也避免在競爭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為確保試點達到促改革、見實效、惠民生的目標,在中選結果執行中,國家藥監局、工信部等部門,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選藥品的質量和供應。一是確保藥品質量過關,加強對中選品種生產、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質量監管,提高抽檢頻次,加大違法違規企業追責力度;二是確保及時供應,夯實生產企業按照采購協議足量供貨的責任,建立企業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通過協議規范配送行為,確保供應穩定;三是確保及時回款,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協議及時支付企業貨款,醫保基金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30%預付醫療機構,鼓勵醫?;鹬苯酉蚱髽I預付藥款,調動企業積極性。
患者如何使用到
試點辦負責人表示,確保中選藥品進入醫院并得到優先使用,這是試點成敗的關鍵。
據介紹,從醫療保障部門角度,將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將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明確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二是出臺支付標準政策,明確醫保對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藥品,按相同支付標準支付的操作細則及過渡期政策,引導參保人合理用藥;三是加強對中選藥品和未中選藥品采購使用的監測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四是對因規范使用中選品種而減少醫保基金支出的醫院,當年度醫??傤~預算額度不做調減,結余部分按比例留給醫院,用于推進醫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五是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己嗽u價指標體系,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
從衛生部門角度,將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暢通中選藥品優先采購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二是將中選藥品納入臨床路徑管理,制定用藥指南,促進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藥;三是將優先使用中選藥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首席記者 葉龍杰)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國家醫保局 回應 集中采購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