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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為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稅收同比增長119%
新華社拉薩12月23日電(記者劉洪明)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獲悉,截至今年11月底,西藏各地市稅務部門為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稅收1.35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7347萬元,同比增長119%。
西藏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嚴格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自行申報自行減免的簡易程序,做到即時受理,隨到隨辦,限時辦結,進一步簡化了受理流程,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無需提交額外資料,切實讓納稅人享受到優惠政策紅利。截至目前,全區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納稅人共有13萬余戶。
與此同時,西藏各級稅務機關積極組織業務骨干深入當地民營企業現場指導,幫助企業吃透政策,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還根據不同優惠政策和不同納稅人的需求,開展個性化服務,確保減稅降負效應加速顯現,民營企業經營成本有效降低。
“從現在起,我就是你們企業的稅收聯絡員,在稅收上遇到任何疑難問題,可以直接與我聯系。我將盡最大努力為你們服務。”在林芝市巴河鎮藏豬產業園稅企座談會上,工布江達縣稅務局局長白瑪旺前向納稅人表態。“局長兼職稅收聯絡員”是今年林芝市稅務系統開展企業大走訪活動內容之一。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把宣傳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作為“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報刊、網站、短信、微信公眾號、QQ群等渠道,持續向納稅人宣傳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企業 稅收 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