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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已有22個省區市60個地方制定落實“31條惠臺措施”具體辦法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趙博 陳鍵興)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26日在北京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馬曉光應詢介紹說,迄今為止,大陸已有22個省區市60個地方分別制定落實“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具體辦法,涵蓋東部地區全部省級行政區、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大部分省級行政區以及全部計劃單列市。不少地方結合本地實際先行先試,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多的與當地居民和企業同等待遇。
他表示,“31條措施”發布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積極推動政策落實,在擴大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都取得積極成果,為廣大臺胞在大陸實現更大更好發展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
馬曉光介紹說,近一年來,據不完全統計,已有1000多家臺企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稅收優惠,100多家臺企獲得工業轉型升級、綠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專項資金支持,一些優秀臺企成功中標了北京新機場、港珠澳大橋、杭州“印象西湖”大型燈光秀等政府采購項目,800多名臺胞考取了多個熱門行業的職業資格,100多名臺胞獲得各地“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等各類榮譽。今年臺生報考大陸高校的人數、臺青來大陸就業實習的人數,以及由大陸就業創業機構提供服務的新增臺企數量,均保持兩位數增長。越來越多臺胞臺企特別是臺生臺青選擇來大陸發展,實現人生理想。
他表示,大陸方面將繼續針對廣大臺胞臺企普遍關心的問題,適時研究和出臺更多新舉措,為臺胞臺企在大陸發展提供更多便利,創造更好條件。
馬曉光還在發布會上介紹,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新批準5家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分別是:四川宜賓李莊古鎮、福建寧德古田臨水宮、江蘇昆山慧聚廣場、北京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和北京臺灣會館。新設交流基地各具特色,既是當地重要文化資產,也承載著兩岸同胞共同的歷史記憶和文化傳承。
他表示,2009年以來,國臺辦已先后在山東、湖北、福建等22個省區市批準設立66家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對擴大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加上這次新批準的5家,交流基地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編輯:曾珂
關鍵詞:制定落實“31條惠臺措施”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