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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養老接續須有統一政策
異地養老接續須有統一政策
據《工人日報》報道,年關將至,由于“養老保險關系轉回老家不劃算”,59歲的劉力強將在京務工7年繳納的養老保險申請了一次性清算,共領取個人賬戶資金1.97萬元。劉力強說,他身邊好幾個工友也因老家不接收養老保險關系等原因辦理了退保。
高齡農民工退保現象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話題。這種現象顯現已久,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高齡務工者退保意味著什么?意味著養老保險關系的終結。他們也懂得養老保險關系不終結更好,終結實屬無奈。由于各市甚至各區對養老保險關系的接收政策不盡相同,如果參保人員接近退休年齡,在外地繳納社保超過10年,再把養老保險關系轉回戶籍地,當地根本不予接收。
據了解,當前各地參保模式、繳費水平和待遇水平有較大差異,各地轉移接續政策不統一,導致了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難,限制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同時,各地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經辦細則規定也不盡相同。由于缺乏規范的轉移接續經辦細則,再加上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人為地影響了轉移接續的辦理。此外,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前提是達到退休年齡且繳費滿15年。農民工工作流動性強、工作周期短,較難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況且企業聘用農民工時,對年齡有較嚴格的限制,年紀偏大的農民工多選擇返回農村或從事個體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農民工放棄繼續參保,退保也就成了多見現象。
事實上,這一問題并非沒有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比如,國家出臺了兩個重要舉措:一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并軌”;二是只要參加職工養老險滿15年,即可從城市居民險轉入職工養老險,在60歲后享受相應的待遇。但有專家認為,雖然這兩項政策能使新一代農民工在60歲時大體上解決養老問題,但是在政策出臺前就已經“高齡”的農民工卻處于兩個政策的盲點。高齡農民工雖然多半已建起個人養老賬戶,但其賬戶資金存量有限,而且沒幾年就要退休或者已經退休,難以享受上述政策。
高齡農民工養老難題亟待政策關愛破題。首先,針對已經暴露的問題,應從全國層面統一政策,讓養老保險關系在各地之間能夠進行制度性銜接。推動養老保險并軌,建立全國層面的養老保險流轉機制,通過增加養老保險流轉的順暢性,讓農民無論在何處打工也都能享有養老保險金賬戶。再者,應動態調整養老金。目下養老金尤其是新農保基礎養老金過低,從根本上制約了社保的普惠。因此,有必要將養老金與物價掛鉤,根據物價漲幅動態調整,確保養老金保底功能的發揮。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養老保險 政策 養老 接續 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