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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藥費負擔——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減輕藥費負擔——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就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張泉)2018年11月14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試點有關工作。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就落實試點改革舉措,推進試點有關工作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問題。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貴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藥品價格虛高。近年來,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不斷推進,對促進藥價回歸合理水平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量價脫鉤。普遍只招價格不帶量,企業缺乏銷量預期,難以實現藥價明顯下降。二是競爭不足。仿制藥質量水平總體偏低,難以與原研藥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競爭,部分原研藥品種價格長期明顯高于周邊國家和地區,“專利懸崖”遲遲未在中國發生。三是采購分散。采購層級較低,用量分散,導致議價能力不足,同時區域政策差異,影響了統一市場形成,弱化了市場競爭機制。四是政策缺乏協同。藥品采購、使用、醫保支付、貨款結算等措施銜接配合不夠,難以協同發揮作用。
當前,藥品集中采購的制度環境發生了積極變化: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取得明顯進展,部分仿制藥達到和原研藥質量療效一致水平,為公平競爭提供了質量基礎;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理順了藥品招標采購、價格管理和醫保基金支付等的管理體制;以抗癌藥減稅為契機實施降價“組合拳”,形成了降低藥價的政策環境和輿論氛圍,社會對使用價格適宜的優質仿制藥關注程度明顯提高。這些變化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
問:國家試點的目標任務、總體思路是什么?具體措施有哪些?
答:試點有四項目標任務:一是實現藥價明顯降低,減輕患者藥費負擔;二是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凈化流通環境,改善行業生態;三是引導醫療機構規范用藥,支持公立醫院改革;四是探索完善藥品集中采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本次試點按照“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組織實施。一是國家組織。由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國家有關部門成立國家試點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擬定基本政策、范圍和要求,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推動試點城市形成聯盟。二是聯盟采購。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為集中采購主體,組成采購聯盟,各試點城市委派代表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匯集需求和力量,提高談判議價能力。三是平臺操作。試點地區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委托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及其陽光采購平臺,承擔具體集中采購工作,依法依規實施集中采購工作。
本次試點注意做好頂層設計。針對既往藥品集中采購制度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方案設計上堅持質量標準,堅持“帶量采購”,堅持公平競爭,堅持“聯盟采購”。
問:如何以三醫聯動推動試點政策的落地?
答:醫療保障、衛生健康、藥監等部門圍繞“保證使用、確保質量、保障供應、保證回款”,完善有關政策,實現部門協同,形成三醫聯動,推動試點政策的落地。
醫保方面:一是出臺支付標準政策,明確醫保對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藥品,原則上按相同支付標準支付的操作細則及過渡期政策,引導參保人合理用藥。二是預付藥款,在總額預算基礎上,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30%提前預付醫療機構,推動醫療機構按合同規定與企業及時結算,減輕藥企交易成本。三是對規范使用中選藥品的醫院,中選藥品品種對應的總額預算不做調減,降低藥價擠出的水分,用于推進醫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醫療方面:鼓勵使用集中采購中選的藥品,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對于不按規定采購、使用藥品的醫療機構,在醫??傤~指標、對公立醫院改革的獎補資金、醫療機構等級評審、醫保定點資格、醫療機構負責人目標責任考核中予以懲戒。對不按規定使用藥品的醫務人員,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相應條款嚴肅處理。進一步完善藥品臨床應用指南,加強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監測,嚴格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加強醫師和藥師宣傳培訓,組織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促進科學合理用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醫藥方面:在中選結果執行中,國家藥監局、工信部等部門,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選藥品的質量和供應。一是確保藥品質量過關。加強對中選品種生產、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質量監管,提高抽檢頻次,加大違法違規企業追責力度。二是確保及時供應。夯實生產企業按照采購協議足量供貨的責任,建立企業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通過協議規范配送行為,確保供應穩定。三是確保及時回款。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協議及時支付企業貨款,調動企業積極性。
問:試點當前進展及下一步計劃是怎樣的?
答:試點工作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招標階段;第二階段是執行結果、落實采購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實施階段;第三階段是總結經驗、評估成效、完善政策階段。試點經過周密的籌備,于2018年12月17日發布正式中選結果,共有25個藥品中選,中選價平均降幅52%,標志第一階段已經完成。
下一步,將進入落地實施階段,這既是工作的難點,也是試點政策和三醫聯動機制發揮作用的關鍵,需要做到中選結果執行到位,試點政策措施實施到位,指導監督執行配合到位。
與此同時,做好試點總結評估。在全流程抓好改革試點基礎上,對減輕患者負擔,完善集中采購機制,改善行業生態,促進醫改等試點機制和效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研究試點擴大的可行性及完善政策。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采購 藥品 試點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