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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全國空氣質量狀況公布 這20城空氣質量相對較差
中新網2月16日電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19年1月全國空氣質量狀況。2019年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臨汾、石家莊、邢臺市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第168名到第149名);拉薩、海口、昆明市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到第20名)。
生態環境部通報,2019年1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山東省原萊蕪市劃歸濟南市管轄,原萊蕪市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納入濟南市進行評價,169個重點城市減少為168個)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7.6%,同比下降3.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2%;PM10濃度為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4%;O3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SO2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NO2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6%;CO濃度為1.8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
2019年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臨汾、石家莊、邢臺市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第168名到第149名);拉薩、海口、昆明市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到第20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35.3%,同比下降13.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
北京市1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7.4%,同比下降6.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2.9%。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6.4%,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
汾渭平原11個城市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28.2%,同比下降3.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4%。
編輯:秦云
關鍵詞:空氣質量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