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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網約工權益,從界定身份做起
外賣小哥、網約車司機、APP預約上門的私人廚師、物流運輸平臺上的貨車司機……這兩年,隨著共享經濟、“跑腿經濟”等新業態的興起,種類繁多的“網約工”群體開始成為日常生活服務的“主力軍”。據統計,截至2018年7月,我國“網約工”人數已達7000萬人。從網購、外賣到打車、家政,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得益于“網約工”的出現,而享受到“足不出戶,坐等服務上門”的便利。與此同時,由于這類工作的時間更自由、管理更靈活,完成一單立馬有報酬進賬,故受到了許多求職者的青睞。不管是作為主業,還是當作兼職,花點時間在這份“跑跑腿就賺錢”的工作上,都不失為一項劃算選擇。
然而,雖然“網約工”在職業模式上突破了傳統工種的時空限制,從業者可以隨時隨地、因人而異地安排工作時間和地點。但要進一步推動其良性有序發展,仍然離不開一些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其中,最令社會廣泛關注的,就是“網約工”勞動權益的維護和保障。
說是“跑跑腿就賺錢”,可誰都知道,干好“網約工”的工作一點都不輕松。刮風下雨的時候,常常能看到外賣小哥拎著飯盒在雨中奔跑的身影。逢年過節的時候,“網約工”群體中的很多人,依然要堅守崗位,為了千萬家的方便,犧牲自己和家人團聚的時光。相比傳統職業相對完善的保障體系來說,他們有時候身兼數職,但“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障還沒有及時到位。有外賣員感嘆,“在路上,別人是‘鐵包肉’,我們是‘肉包鐵’,要自己對自己負責。”確實道出了行業發展中存在的一大痛點。
問題主要來自勞動關系的界定。根據目前的制度安排,勞動者必須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才能享受到全面的勞動權益。可對“網約工”而言,想要清楚界定這一關系,卻并不容易。雖然消費者是通過各種各樣的網絡平臺,進行服務購買。但是,平臺和“網約工”,二者并非傳統意義上的“一對一”雇用關系。“網約工”既像是平臺的員工,要完成平臺下達的訂單、任務和考核指標;又像是平臺的合作者,可以在不同平臺之間自由選擇,一人身兼數個平臺業務的情況比比皆是。
因此,這一模糊化的勞動者身份,就給后續勞動標準的適用,如最低工資標準、工時標準等,以及社會保障的完善,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一些平臺企業也會借此機會,同“網約工”群體進行“法律隔離”。比如,通過找外包商和“網約工”簽訂合同,把責任甩給別人。
這說明,讓“網約工”群體享受平等的勞動權益保障,首先要解決其勞動者身份的界定問題。特別要適應新業態的情況,來重新調整界定勞動關系的方法思路。這要求在法律層面上作出頂層設計,并在具體落實中同實際結合,以便盡快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內容全面的“網約工”權益保障體系。前不久,人社部表示,將適時啟動《工傷保險條例》的再次修訂工作,把新業態從業者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當中,為這項工作的開展釋放出積極信號。接下來,我們更需要政府、企業、公眾等多方的合力配合,在保障“網約工”勞動者權益方面邁出實質性一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網約工 權益 保障 界定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