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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歐協議第三次遭議會否決!英國真要“硬脫歐”?
中新網3月30日電 綜合報道,英國議會3月29日表決脫歐協議,以344票反對、286票支持,第三次否決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的脫歐協議。這意味著英國無法在5月22日協議脫歐,必須在4月12日前提出脫歐新方案或無協議脫歐。
脫歐協議第三次被否決
29日這份最新投票表決議案包含兩部份,即具法律約束力的《退出協議》,當中涵蓋英國和歐盟的“分手費”、公民權、過渡期、北愛“邊境保障措施”等細節,以及另一份《英歐未來關系政治宣言》。
歐盟認為,英國與歐洲議會必須通過《退出協議》,英國方能脫歐。而《英歐未來關系政治宣言》不具法律約束力,英歐將在脫歐過渡期內,就未來的政治、貿易以及安全等關系進行談判。
特蕾莎?梅在表決前的發言中,再呼吁議員支持議案,重申自己“已準備好比原先計劃更早離任”,以為國家和政黨做正確的事。
3月29日的投票中,脫歐協議以58票之差被否決。相比首次表決的230票和第二次表決的149票,差距明顯收窄。
報道指出,部分曾在前兩次表決投反對票的疑歐派保守黨議員轉變立場,但因未能說服在野工黨和保守黨政治盟友北愛爾蘭民主統一黨支持,協議再遭封殺。
英國首相府消息人士說,“很明顯,今天的投票結果不是我們想要的。但是,我們發現一些保守黨的資深議員今天投票支持政府的方案。他們的人數比先前高許多。”
特蕾莎?梅表示對投票結果感到非常遺憾,稱英國需尋找另一出路,現在極可能要參加5月的歐洲議會選舉。
“無協議脫歐”可能性增大
在29日決議第三次被否決之后,特蕾莎?梅必須在4月12日之前爭取延長談判過程,以避免造成無協議脫歐的局面。
根據此前歐盟峰會議定的流程,英國脫歐的下一個關鍵日期是4月12日:要么于當日無協議脫歐,要么在那之前向歐盟申請長期延期,但這也意味著英國必須參加5月23-26日的歐洲議會選舉。
特蕾莎?梅的脫歐議案再被否決后,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立即宣稱,將在4月10日召開緊急歐盟峰會商討如何應對。
歐盟委員會在29日發表聲明說,英國必須在4月12日之前“提出推進的方案”供歐洲理事會討論。
聲明還說,“4月12日‘無協議脫歐’前景可能性增大。歐盟自2017年12月以來一直在為此作準備。歐盟現在已經為4月12日午夜‘無協議脫歐’做好全面準備。”
鑒于英國議會絕大多數議員反對無協議脫歐以及議員們還將在4月1日就一些替代方案舉行意向表決,梅首相表示,英國必須找到“繼續推進的替代方案”。
英國首相府表示,英國5月參加歐洲議會選舉并不是“不可避免”。首相府的消息來源說,梅將繼續就她的脫歐協議在議會尋求支持,“很明顯,眼下還需要作出更多努力。但是至少,我們走的方向是對的。”
英首相辭職壓力倍增
為爭取保守黨人支持,特蕾莎?梅此前承諾,只要協議獲通過,她便會辭職。29號投票結果出爐后,梅的發言人拒絕回應記者“特蕾莎?梅會否辭職”的提問,僅稱首相正集中處理對國家正確的事情,繼續尋求國會支持脫歐協議。
英國反對黨工黨領袖科爾賓說,“議會已經明確表示,協議必須修改。”
“現在必須找到替代方案。如果首相不能接受這一點,那么她必須辭職,不是未來一個不確定的日子,而是現在。這樣,我們就可以通過大選來決定國家的未來。”
保守黨脫歐派的歐洲研究小組副主席史蒂夫?貝克說,現在該是梅首相辭職的時候了。
他說,“這絕對是特蕾莎?梅的最終失敗。我們必須繼續前進。”“協議沒有通過,將來也不會通過。我只能遺憾地表示,現在該是特蕾莎?梅實現她的諾言讓位的時候了,以便新領導人可以提交一份議會可通過的脫歐協議。”
英國脫歐最新日程表
4月1日星期一:議員對各種脫歐方案進行投票,以確定是否能就推進的方向達成一致
4月3日星期三:可能舉行另一輪所謂的“意向性投票”
4月10日星期三:歐盟領導人舉行緊急峰會,討論英國進一步延期的請求
4月12日星期五:英國脫歐日——如果英國不要求或者歐盟不批準進一步延遲
5月23日至26日:歐洲議會選舉。
編輯:曾珂
關鍵詞:脫歐協議第三次遭議會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