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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現狀:就業隱性歧視 糾結是否生育
資料圖:招聘人員向女性求職者介紹崗位信息。 張斌 攝
女性應屆畢業生求職難女職工合法權益屢受損
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現狀調查
編者按
“五一”國際勞動節將至。
“民生在勤,勤則不匱。”社會最大的變化源于勞動者,最高的成就屬于勞動者。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勞動的精神價值更需要弘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需要保障。勞動者特別是女性勞動者的權益保障落實情況如何?怎樣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本報記者圍繞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推出“五一”專版,敬請關注。
● 女性在求職、提拔時容易被區別對待,職場女性在是否生育孩子、生完孩子再入職時面臨不少難題,也有大齡女職工面臨被辭退或被迫提前退休的壓力
● 造成女職工勞動權益受損的原因并非法律規定缺位,而是這些法律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一方面,相應的懲罰措施疲軟,目前僅停留在責令整改層面,無法有效約束企業;另一方面,相對于勞動者,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依然處于強勢地位,在考慮用工成本的前提下往往選擇放棄女職工
● 國家應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并制定與實際情況相適應的育兒制度;用工單位應遵守法律規定保障女職工的合法利益;女職工應富有責任心,在懷孕或生育期間盡量完成自身可承擔的工作;女職工家庭也應在育兒期間給予支持和幫助
□ 本報記者 韓丹東
□ 本報實習生 晏亦茜
每逢“五一”勞動節,勞動者的權益保護總是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其中,如何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
近年來,不斷出臺的一些法律法規對保護女職工在工作時的合法權益有了明確的規定,尤其是對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待孕期、更年期等階段的保護,各地也相繼出臺了相關政策。
那么,在實際工作中,女職工的權益是否都得到了有效保護?對此,《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投出簡歷石沉大海
女性就業隱性歧視
張華是西安一所高校的應屆畢業生,所學專業為計算機。即將面臨畢業、正在找工作的她最近苦惱不已,甚至“漸漸失去了信心”。
“我們在投簡歷時,都會仔細看招聘信息,基本沒有對性別的要求,但接到面試通知或者錄用的大多是男生。我們班一些條件和我相當的男生大多找到了工作。”張華說。
據張華介紹,除了計算機專業以外,材料、化學、化工、物理等專業的女生在找工作時也存在這樣的問題,而且有些企業對于女性應聘者不是很友好。
在剛剛過去的春季校園招聘會上,西安某物流公司人事部門負責人吳東收到了許多簡歷。
吳東告訴記者,公司在部分崗位的招聘上確實會酌情考慮一些性別因素,但不會因為歧視不錄用女性求職者。
當記者問起發出了多少面試邀請,其中有多少女性求職者時,吳東說:“條件不錯的基本都發出了面試邀請,但考慮到一些崗位不太適合女性,所以整體算下來,對男性求職者發出的面試邀請多一些,大概占三分之二。”
在廣州某外企工作的羅琳也是一名女性,她常年從事招聘工作,深刻體會到女性在求職時所面臨的困境。
“我們公司大多是研發部門,雖然在招聘信息上不會寫明不要女性,但在面試前都會告知女性求職者一些事情。比如講明所求職的部門幾乎都是男性,全體加班時會不方便,或者團建需要喝酒,女孩不太合適等。”羅琳說。
據她介紹,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條件,是因為研發部門經常加班,而且任務重壓力大,往往都是緊急任務,需要限期完成,但女性由于成家、生育等,可能會影響團隊工作進度,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這樣一個隱性規定:不要女性。
根據羅琳的招聘經驗,對于一些條件非常好的女性求職者,她們也會發出面試通知,但在面試時會對女性求職者的婚戀狀況進行旁敲側擊地詢問,從而判斷她后期是否會對公司利益有所損害。
羅琳記得,有次招聘時碰到了一個條件非常好的女孩,公司領導都覺得不錯,決定錄用。但在詢問其戀愛狀況后,擔心其感情不穩定影響工作,便讓她復試時帶著男朋友一起來公司面試。不過,最后復試時她的男朋友沒來。最終,公司沒有錄用她。
“不僅在招聘時女性會被區別對待,在提拔中高層時,女性也常常會被領導們排除在外,領導們認為同等水平相同年紀的男性在工作上會更好地付出,而一定年紀的女性總是被家庭牽絆、遇事抗壓性也更小,導致管理層的女性少,由于這個原因,在公司為女性說話的人也就會更少。”羅琳說。
是否生育倍感糾結
生育后再入職受困
今年37歲的李芳一直在北京一家企業從事企業宣傳的工作。2017年生下二胎后,因為要同時帶兩個孩子,她身心疲憊,無奈辭職。
“白天父母會幫忙帶孩子,但是下班后我就要自己帶孩子,而我們做企業宣傳的又很忙,雖然下班了,有時候還要電話或者微信完成一些工作。生二胎之前,下班后在家還有時間工作一會兒,但生了二胎后就真的沒有時間了。因此耽誤了不少工作,最終只能辭職。”李芳說。
李芳告訴記者,如今孩子大了一點,她想重新開始工作,投了很多簡歷,但都沒有得到回應。
“辭職之前,我主要負責企業的宣傳策劃,業務能力還不錯。沒想到時隔兩年,再來找工作真難。很多條件不錯的單位不是有年齡限制,就是要應屆畢業生。好不容易接到了一個公司的面試邀請,面試時他們發現我離開行業已經兩年多,便拒絕了我。但如果不做企業宣傳,選擇去做沒有干過的行業,已經到了這個年紀,又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真的非常艱難。”李芳說。
記者發現,不僅曾經的職場女性生娃后再入職很難,而且作為職場女性生娃都很“難”。
工作經驗豐富的盧文最近就面臨著該不該生娃的困擾。
今年28歲的她是上海某旅游公司的業務能手,事業正處于上升階段。
“工作六年來,我的業績都十分優秀,公司領導有意提拔我,但同時也給我出了一道難題。”李芳說,前不久,領導找她談話,告訴她今年上半年公司要提拔一個分部負責人,而她是重點關注對象之一。
“領導知道我在今年10月份結婚,建議我近兩年內最好不要考慮要孩子。因為分部處在發展階段,領導擔心我不能很好地勝任工作。可我已經28歲了,如果結婚后兩三年都不計劃生小孩,先不說隨著年齡增大的懷孕風險問題,丈夫和家人估計都不會同意。但這次機會又十分難得,所以我非常為難。”李芳說。
記者了解到,職場女性不僅面臨著懷孕“難”的問題,還要面臨產假不能按時休的問題。
彭麗是成都一所中學的數學老師,如今已經懷孕8個月了,但仍在堅持上班。
“因為我是班主任,入職時間不長,而學生又面臨高考,所以只能堅持在崗工作,甚至周六、周日的自習課都要給學生講課。”彭麗說,他們學校有很多懷孕的老師,和她情況基本差不多,面臨著升學壓力,很少能有把產假休滿的。
“對于生育的女老師來說,來年帶重點班的幾率會大大降低,而學生們的升學率是老師們評職稱的重要考核標準。”彭麗說。
或遭辭退或被退休
大齡女性有苦難言
王靜辭職前在蘭州某石油分公司工作,45歲的她更年期癥狀十分嚴重,出虛汗、精神狀態欠佳導致無法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單位決定辭退王某。
王靜說:“我進公司有幾年了,當時是維修設備的技術員。前不久,主管工程師說,總監對我的工作很不滿,認為我請假特別多,想要辭退我。”
王靜解釋稱,此前因為更年期癥狀嚴重,所以請了一段時間假,但在情況好轉后就沒再請假了。
“之后又說我技術不行,總之就是堅持要辭退我。我要求賠償,但人事部門不同意賠償,也一直沒給我辭退通知單,甚至都沒有結工資。但工程師、總監又一直逼我辭職,最后我自己無奈提出了辭職,沒拿到工資和賠償。”王靜說。
大齡女職工不僅面臨被辭退的危機,也面臨提早退休的壓力。
今年已經50歲的羅蘭最近就面臨著被迫退休的壓力。據她介紹,2006年公司規定女職工55歲退休,2013年企業再次強調女職工55歲退休,但在2017年下半年,公司內部突然下發了一份女職工50歲退休的通告,并讓女職工簽署。
對此,她非常困惑,為什么50歲的女性一定要退休?在公司工作二十多年,從基層做到了中層,可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卻要面臨退休。“50歲我認為正是拼搏工作的時候,孩子們不是正在上大學,就是畢業找工作,家庭負擔較之前輕了很多,而且我們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在工作上可以更加投入。”羅蘭說。
羅蘭告訴記者,她們公司女性人數不多,目前50歲左右的女性有十幾個的,主要從事設計師、部門經理、人事等崗位。
“如果真的50歲退休,我們的身體和工作能力都還跟得上,肯定不能在家里賦閑,但重新就業不太現實,很少有地方會招聘50歲的女性,就算有可能也與自己所要求的不對等。”羅蘭說。
(應采訪者要求,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編輯:曾珂
關鍵詞: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