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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護士監管應加強針對性
近期,全國各地出現了不少網約護士平臺,其實質是“互聯網+護理服務”,即依托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通過“線上申請、線下服務”的方式,由護士上門為群眾提供護理服務。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2018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2.49億人,占總人口的17.9%。失能、高齡、空巢老人的增多,使得很多老年人對上門護理服務需求激增。“互聯網+護理服務”,本來是一個通過資源的重新配置來增加和完善護理服務、滿足日益增加的護理需求的一個很好手段,可是,網約護士在現實中卻遇到護士從哪里來、如何監管等不少問題。
之所以會有諸多問題,主要是因為目前對護士和醫療護理機構的管理都是建立在實體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基礎上的,而網約護士的服務對象和服務方式與實體醫療機構有很大不同。需要網絡護理服務的大多是老人和出行不便的人,未必是重病患者。在醫療風險的管控上,如果沿用以前的管理方式,顯然就不太合適。比如說,按照有關衛生主管部門規定,護士要先在醫院注冊,才能在指定的醫院服務,可是,如今專業護士連滿足醫院的需求都不夠,又哪里有余力去滿足“網約”新需求呢?一些網約服務項目,比如陪看病,其實并不需要護理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很高,是不是在人員管理上可以嘗試分級別?
目前,全國已確定了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6地試點“互聯網+護理服務”,應對試點經驗及時總結,在監管上更有針對性,摸索出有效防范“互聯網+護理服務”管控風險的最佳方案。 (譚敏)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護士 網約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