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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圈也應建立“黑名單”制度
電視劇《錦繡未央》一度在各大衛視和網絡熱播,其原著小說被曝光涉嫌抄襲一事也一直在網上發酵。據《北京青年報》報道,5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判定,其同名小說的116處語句及兩處情節與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構成侵權,判令其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13.65萬元。
小說《錦繡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靜所寫,自2012年6月起陸續對外發表。發表之后,質疑該作品抄襲的聲音從未停止。隨著其改編成電視劇,對其質疑更達到了高峰。
《錦繡未央》被認定抄襲成立,這場官司終于告一段落。按理說,支持原創的人們應該高興才是,但事實上,輿論場還是顯得有些沉重。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這場官司是由多個編劇資助的公益維權訴訟,社會關注度高,而賠償金額只有13.65萬元。
抄襲成本過低,已然是一個老話題了。一直以來都有人憤慨,現在維權這么艱難,維權成功了賠償卻很少,相對抄襲收益根本不值一提,這也是不少抄襲者鋌而走險的原因。還有人認為,當前創作市場特別是編劇市場已經形成了怪象:不抄襲無利可圖,抄襲了只需付出很少代價。
在學術領域,目前已經形成了對抄襲的零容忍。如果一個學術研究人員出現重大抄襲的話,那么基本意味著其學術前途到頭了。創作領域也應該如此,也應該設立黑名單,建立抄襲零容忍機制。換言之,只要發現有人存在抄襲行為,拿到了“實錘”,不僅要讓其斯文掃地,而且要對其說“不”,明確表示“這里不歡迎你”。一些抄襲者不是為利而來嗎?當無利可圖時,他們還會抄襲嗎?
在傳統創作倫理中,不抄襲可謂最基本的一條。《三國演義》中有這么一個情節。曹操把自己創作的《孟德兵法》拿給張松看,哪知張松過目不忘,看完一遍之后說此書是無名氏所作,蜀中小孩都能倒背如流,當場就把書背了出來。曹操一聽,隨即把書撕了。這段歷史雖然待考,但古人重視名聲、反對抄襲的態度,卻是十分鮮明的。
一起抄襲官司塵埃落定后,最有威懾力的并不是判罰了多少錢,而在于給當事人貼上了抄襲者的標簽。如果創作圈有健康生態,就會拒絕抄襲者。今后這個抄襲者寫的書,很難得到出版機會,發在網上也不會有什么關注,更不可能被引入IP開發,得到改編成電影電視漫畫游戲等機會。只要健康的文化生態形成了,有幾個人敢抄襲?哪怕不直接進行經濟賠償,也是無法承受之重。有人可能會說,一些影視公司本就是為錢而來,哪有這樣的自凈認識?這確實是個問題。
抄襲成本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但抄襲者們最在乎的可能不是賠錢。只是當整個市場缺乏倫理支撐,當人們眼里只剩下錢時,才讓賠償成了唯一關注的目標和有威懾力的來源。現在是到了重申創作倫理的時候了,創作圈也應建立“黑名單”制度。而這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抄襲 創作 建立 黑名單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