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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發文規范發展公租房 要求分類合理確定準入門檻
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 記者 王優玲)記者17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近日共同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就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要分類合理確定準入門檻,針對不同困難群體,合理設置準入條件,采取適當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標準。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實現應保盡保;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明確合理的輪候期,在輪候期內給予保障;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重點保障環衛、公交等公共服務行業,以及重點發展產業符合條件的青年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重在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
意見指出,要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因地制宜加大公租房發展力度,不斷增強困難群眾對住房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供的數據,截至2018年底,3700多萬困難群眾入住公租房,累計近2200萬困難群眾領取了租賃補貼,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條件得到積極改善。
意見提出,要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人口流入多、公租房需求大的城市,要切實增加公租房實物供給,可通過配建、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較為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應增加集體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應。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并根據保障對象的收入水平實行分檔補貼,支持保障對象租賃到適宜的住房。
意見提出,要加強公租房建設管理,切實保證公租房建設質量安全。積極實施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公租房申請、使用、退出等環節失信主體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予以聯合懲戒。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使群眾享有更好的居住環境,切實提升公租房社區居住品質。
意見要求,各地對列入市縣年度計劃的公租房項目,要落實好土地、資金、稅費等各項支持政策。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監督指導,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租房 住房 保障 發展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