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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激勵和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樹立科技界廣泛認可、共同遵循的價值理念,加快培育促進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強大精神動力,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科學、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塑形鑄魂科學家精神為抓手,切實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積極營造良好科研生態和輿論氛圍,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走在前列,爭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創造者、建設科技強國的奉獻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踐行者、良好社會風尚的引領者,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引領,把黨的領導貫穿到科技工作全過程,筑牢科技界共同思想基礎。堅持價值引領,把握主基調,唱響主旋律,弘揚家國情懷、擔當作風、奉獻精神,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堅持改革創新,大膽突破不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的制度藩籬,營造良好學術生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堅持久久為功,匯聚黨政部門、群團組織、高校院所、企業和媒體等各方力量,推動作風和學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為科技工作者潛心科研、拼搏創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輿論環境。
(三)主要目標。力爭1年內轉變作風改進學風的各項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實施,3年內取得作風學風實質性改觀,科技創新生態不斷優化,學術道德建設得到顯著加強,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揚,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尊重人才、熱愛科學、獻身科學的濃厚氛圍,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匯聚磅礴力量。
二、 自覺踐行、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四)大力弘揚胸懷祖國、服務人民的愛國精神。繼承和發揚老一代科學家艱苦奮斗、科學報國的優秀品質,弘揚“兩彈一星”精神,堅持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以支撐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為己任,著力攻克事關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生態保護、民生改善的基礎前沿難題和核心關鍵技術。
(五)大力弘揚勇攀高峰、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堅定敢為天下先的自信和勇氣,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制高點。敢于提出新理論、開辟新領域、探尋新路徑,不畏挫折、敢于試錯,在獨創獨有上下功夫,在解決受制于人的重大瓶頸問題上強化擔當作為。
(六)大力弘揚追求真理、嚴謹治學的求實精神。把熱愛科學、探求真理作為畢生追求,始終保持對科學的好奇心。堅持解放思想、獨立思辨、理性質疑,大膽假設、認真求證,不迷信學術權威。堅持立德為先、誠信為本,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良好風尚中率先垂范。
(七)大力弘揚淡泊名利、潛心研究的奉獻精神。靜心篤志、心無旁騖、力戒浮躁,甘坐“冷板凳”,肯下“數十年磨一劍”的苦功夫。反對盲目追逐熱點,不隨意變換研究方向,堅決摒棄拜金主義。從事基礎研究,要瞄準世界一流,敢于在世界舞臺上與同行對話;從事應用研究,要突出解決實際問題,力爭實現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
(八)大力弘揚集智攻關、團結協作的協同精神。強化跨界融合思維,倡導團隊精神,建立協同攻關、跨界協作機制。堅持全球視野,加強國際合作,秉持互利共贏理念,為推動科技進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智慧。
(九)大力弘揚甘為人梯、獎掖后學的育人精神。堅決破除論資排輩的陳舊觀念,打破各種利益紐帶和裙帶關系,善于發現培養青年科技人才,敢于放手、支持其在重大科研任務中“挑大梁”,甘做致力提攜后學的“鋪路石”和領路人。
三、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
(十)崇尚學術民主。鼓勵不同學術觀點交流碰撞,倡導嚴肅認真的學術討論和評論,排除地位影響和利益干擾。開展學術批評要開誠布公,多提建設性意見,反對人身攻擊。尊重他人學術話語權,反對門戶偏見和“學閥”作風,不得利用行政職務或學術地位壓制不同學術觀點。鼓勵年輕人大膽提出自己的學術觀點,積極與學術權威交流對話。
(十一)堅守誠信底線。科研誠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要把教育引導和制度約束結合起來,主動發現、嚴肅查處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并視情節追回責任人所獲利益,按程序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實行“零容忍”,在晉升使用、表彰獎勵、參與項目等方面“一票否決”。科研項目承擔者要樹立“紅線”意識,嚴格履行科研合同義務,嚴禁違規將科研任務轉包、分包他人,嚴禁隨意降低目標任務和約定要求,嚴禁以項目實施周期外或不相關成果充抵交差。嚴守科研倫理規范,守住學術道德底線,按照對科研成果的創造性貢獻大小據實署名和排序,反對無實質學術貢獻者“掛名”,導師、科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侵占學生、團隊成員的合法權益。對已發布的研究成果中確實存在錯誤和失誤的,責任方要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和承認。不參加自己不熟悉領域的咨詢評審活動,不在情況不掌握、內容不了解的意見建議上署名簽字。壓緊壓實監督管理責任,有關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誠信審核、科研倫理審查等有關制度和信息公開、舉報投訴、通報曝光等工作機制。對違反項目申報實施、經費使用、評審評價等規定,違背科研誠信、科研倫理要求的,要敢于揭短亮丑,不遷就、不包庇,嚴肅查處、公開曝光。
(十二)反對浮夸浮躁、投機取巧。深入科研一線,掌握一手資料,不人為夸大研究基礎和學術價值,未經科學驗證的現象和觀點,不得向公眾傳播。論文等科研成果發表后1個月內,要將所涉及的實驗記錄、實驗數據等原始數據資料交所在單位統一管理、留存備查。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科研人員要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團隊負責人要全時全職投入攻關任務。科研人員同期主持和主要參與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領導人員和企業負責人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過1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國家人才計劃入選者、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在聘期內或項目執行期內擅自變更工作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要按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兼職要與本人研究專業相關,杜絕無實質性工作內容的各種兼職和掛名。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要加強對本單位科研人員的學術管理,對短期內發表多篇論文、取得多項專利等成果的,要開展實證核驗,加強核實核查。科研人員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進展應當經所在單位同意,推廣轉化科技成果不得故意夸大技術價值和經濟社會效益,不得隱瞞技術風險,要經得起同行評、用戶用、市場認。
(十三)反對科研領域“圈子”文化。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打破相互封鎖、彼此封閉的門戶傾向,防止和反對科研領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種利益紐帶和人身依附關系。抵制各種人情評審,在科技項目、獎勵、人才計劃和院士增選等各種評審活動中不得“打招呼”、“走關系”,不得投感情票、單位票、利益票,一經發現這類行為,立即取消參評、評審等資格。院士等高層次專家要帶頭打破壁壘,樹立跨界融合思維,在科研實踐中多做傳幫帶,善于發現、培養青年科研人員,在引領社會風氣上發揮表率作用。要身體力行、言傳身教,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走近大中小學生,傳播愛國奉獻的價值理念,開展科普活動,引領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業。
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構建良好科研生態
(十四)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政府部門要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樹立宏觀思維,倡導專業精神,減少對科研活動的微觀管理和直接干預,切實把工作重點轉到制定政策、創造環境、為科研人員和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上。堅持刀刃向內,深化科研領域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建立信任為前提、誠信為底線的科研管理機制,賦予科技領軍人才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經費支配權、資源調動權。優化項目形成和資源配置方式,根據不同科學研究活動的特點建立穩定支持、競爭申報、定向委托等資源配置方式,合理控制項目數量和規模,避免“打包”、“拼盤”、任務發散等問題。建立健全重大科研項目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機制,確定重大創新方向要圍繞國家戰略和重大需求,廣泛征求科技界、產業界等意見。對涉及國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應充分開展前期論證評估。建立完善分層分級責任擔當機制,政府部門要敢于為科研人員的探索失敗擔當責任。
(十五)正確發揮評價引導作用。改革科技項目申請制度,優化科研項目評審管理機制,讓最合適的單位和人員承擔科研任務。實行科研機構中長期績效評價制度,加大對優秀科技工作者和創新團隊穩定支持力度,反對盲目追求機構和學科排名。大幅減少評比、評審、評獎,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不得簡單以頭銜高低、項目多少、獎勵層次等作為前置條件和評價依據,不得以單位名義包裝申報項目、獎勵、人才“帽子”等。優化整合人才計劃,避免相同層次的人才計劃對同一人員的重復支持,防止“帽子”滿天飛。支持中西部地區穩定人才隊伍,發達地區不得片面通過高薪酬高待遇競價搶挖人才,特別是從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挖人才。
(十六)大力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加快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在線申報、信息共享。大力解決表格多、報銷繁、牌子亂、“帽子”重復、檢查頻繁等突出問題。原則上1個年度內對1個項目的現場檢查不超過1次。項目管理專業機構要強化合同管理,按照材料只報1次的要求,嚴格控制報送材料數量、種類、頻次,對照合同從實從嚴開展項目成果考核驗收。專業機構和項目專員嚴禁向評審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圍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創新主體要切實履行法人主體責任,改進內部科研管理,減少繁文縟節,不層層加碼。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領導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在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沒有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免除追究其技術創新決策失誤責任,對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等導致難以完成預定目標的項目單位和科研人員予以減責或免責。
五、加強宣傳,營造尊重人才、尊崇創新的輿論氛圍
(十七)大力宣傳科學家精神。高度重視“人民科學家”等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精神宣傳,大力表彰科技界的民族英雄和國家脊梁。推動科學家精神進校園、進課堂、進頭腦。系統采集、妥善保存科學家學術成長資料,深入挖掘所蘊含的學術思想、人生積累和精神財富。建設科學家博物館,探索在國家和地方博物館中增加反映科技進步的相關展項,依托科技館、國家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工程紀念館(遺跡)等設施建設一批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
(十八)創新宣傳方式。建立科技界與文藝界定期座談交流、調研采風機制,引導支持文藝工作者運用影視劇、微視頻、小說、詩歌、戲劇、漫畫等多種藝術形式,講好科技工作者科學報國故事。以“時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大國工匠”等宣傳項目為抓手,積極選樹、廣泛宣傳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和創新團隊典型。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和中學編排創作演出反映科學家精神的文藝作品,創新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手段。
(十九)加強宣傳陣地建設。主流媒體要在黃金時段和版面設立專欄專題,打造科技精品欄目。加強科技宣傳隊伍建設,開展系統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從業人員的科學素養和業務能力。加強網絡和新媒體宣傳平臺建設,創新宣傳方式和手段,增強宣傳效果、擴大傳播范圍。
六、保障措施
(二十)強化組織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科技工作的領導,對科技工作者政治上關懷、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心,把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作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要轉變職能,創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細化政策措施,推動落實落地,切實落實好黨中央關于為基層減負的部署。科技類社會團體要制定完善本領域科研活動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經常性開展職業道德和學風教育,發揮自律自凈作用。各類新聞媒體要提高科學素養,宣傳報道科研進展和科技成就要向相關機構和人員進行核實,聽取專家意見,杜絕盲目夸大或者惡意貶低,反對“標題黨”。對宣傳報道不實、造成惡劣影響的,相關媒體、涉事單位及責任人員應及時澄清,有關部門應依規依法處理。
中央宣傳部、科技部、中國科協、教育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要會同有關方面分解工作任務,對落實情況加強跟蹤督辦和總結評估,確保各項舉措落到實處。軍隊可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科研 項目 科技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