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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7月1日起全面推進監獄巡回檢察工作
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 (記者 孝金波 實習生 管福華)6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檢委會委員、第五檢察廳廳長王守安和第五檢察廳副廳長劉福謙出席會議。會上通報了2018年5月以來檢察機關開展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情況,介紹了全面推進監獄巡回檢察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今年7月1日開始,全國檢察機關將全面推進監獄巡回檢察工作。
自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監獄巡回檢察試點。這意味著,監獄檢察迎來“派駐”改“巡回+派駐”的重大改革。從今年3月份開始,試點部署已經覆蓋全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對452個監獄開展1262次巡回檢察,共發現問題7238個,發出書面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2808件,得到糾正2008件。“與以往僅實行派駐檢察相比,成效明顯。”王守安在發布會上透露。
打破“臉熟情近” 監督不再“不敢不愿”
長期以來,檢察機關對監獄的監督主要是采取設置檢察室實行日常派駐檢察的方式進行。由于派駐檢察人員相對固定,缺乏必要的交流輪崗,有的長期派駐在一個監獄,熟悉監獄工作情況但也會出現熟視無睹,導致監督的敏感性不強,存在不愿監督、不敢監督、監督流于形式的問題,缺乏監督實效。
針對派駐檢察存在的一些問題,最高檢黨組部署開展了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巡回檢察最大的優勢和特點就是檢察人員不固定、用‘生面孔’深入查找問題、巡回方式機動靈活。”劉福謙對記者說。
“監督敏感性明顯提升。”在王守安看來,巡回檢察人員不固定、巡回檢察方式和手段更為豐富,解決了派駐檢察中存在的“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現象,檢察人員監督的積極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職業責任感明顯增強,發現問題更加深、細、實,發現了一些平時難以發現的深層次問題。
最高檢“做示范” 直接開展巡回檢察
巡回檢察試點啟動后,最高檢除了對試點地區承擔著領導和指導的職責,還積極實踐,直接開展巡回檢察。
按照張軍檢察長要求,最高檢率先垂范,以身作則,直接點對點開展巡回檢察。2019年5月和6月,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先后兩次帶隊到四川省邛崍監獄和浙江省寧波市黃湖監獄,分別就罪犯勞動時間、勞動報酬問題和罪犯教育改造問題進行巡回檢察,共發現8個方面超過20個主要問題,并要求四川省、浙江省檢察機關分別向相關司法行政機關和監獄反饋并監督糾正,體現了最高檢黨組對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最實、最有力的推進。
巡回檢察,作為《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主要任務之一,在檢察改革全局中謀劃和推進。在試點過程中,最高檢積極向全國人大監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辦等匯報工作情況。
繼續提升監督質效 對地方監獄進行巡回檢察
王守安表示,監獄巡回檢察工作是事關監督理念、監督方式、監督內容和辦案方式的一項重大創新,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創新,對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是變革理念,注重促進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二是完善形式,著力發現和解決刑罰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三是調整重點,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法治、公平、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四是立足辦案,提升巡回檢察的規范化水平。巡回檢察也是辦案,這是辦案形式的一個重大變革創新。
為推動監獄巡回檢察工作深入開展并取得切實成效,檢察機關下一步將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實部署巡回檢察工作全面開展。最高檢也將組成巡回檢察組繼續對地方監獄進行巡回檢察,進一步積累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問題,推動全國檢察機關監獄巡回檢察深入開展。二是著力提升巡回檢察工作質效。堅持問題導向,注意發現監獄執法活動中深層次的問題。三是努力實現法律監督工作和刑罰執行工作的雙贏。對監獄巡回檢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和重大事項,及時向地方黨委請示報告,積極爭取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巡回 檢察 監獄 最高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