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尋醫·問藥>醫訊同期聲醫訊同期聲
福建:防暑降溫列入職業健康執法內容
高溫酷暑季節,職業性中暑等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事故)高發。近日,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將防暑降溫列入職業健康執法內容。
該省規定,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組織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書面告知勞動者,尤其是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及時調整作業崗位。日最高氣溫達到40℃時,用人單位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在溫度超過33℃的工作場所作業。
同時,該省要求,用人單位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福建省衛生健康部門將加大對易發生高溫中暑行業和單位的執法檢查力度,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嚴格依法依規查處。
編輯:劉暢
關鍵詞:防暑 降溫 職業健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