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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霸王”條款,遇到鉆空子高手
據荔枝新聞、北京晚報等媒體報道,近日,成都一民宿老板陳陽(化名)在網上發(fā)帖稱遇到一位“沒素質”房客報復,該房客在退房前損毀了房內大量物品,人不住卻連續(xù)幾天24小時無間斷水電全開,光浪費的水就達幾十噸。原因是該女子入住后要中途退房,但民宿規(guī)定只有提前7天取消預訂才行,否則租金一概不退。女房客一怒之下,還將幾百只牙刷全部撕開,所有儲藏的沐浴洗液產品全部倒空丟進垃圾桶……造成嚴重浪費。
按照明文規(guī)定,民宿老板似乎并沒有錯。在兩人交易的民宿平臺上,退訂政策里確實有明確規(guī)定:“入住日期前7天取消預定,退還房客50%的房費;如果未能在7天前取消,未住宿天數的房費將不予退還。”但話說回來,畢竟人家也是提前提出退房,沒有使用的房間完全可以再出租,正規(guī)的大酒店稍微提前點提出退房都能允許,憑什么一個民宿就要將未入住的七日房租扣得一文不剩?如果都按明文規(guī)定來,那么明文規(guī)定也沒限定房客水電使用多少,所以二十四小時用水用電也沒有問題。不少人指責民宿方面霸王條款也不是沒有道理。
從房客這邊來說,雖然覺得很委屈:當初續(xù)訂是微信上約定的,沒經過平臺,店家也沒給平臺服務費,自然不用遵守平臺的條款。但是這樣糟踐東西合適嗎?畢竟資源無罪,這種做法和當下倡導的節(jié)約型社會格格不入。所以有個網友批評得很到位:即便租客在客廳拉一泡尿,也要比浪費幾十噸水更文明。因為被扣的錢可以掙回來,浪費資源就是良心犯罪。
說起來這事就是狗咬狗一嘴毛,純屬霸王條款遇到鉆空子高手。然而,我們就不能始終陷于泄私憤的快感之中,當面對一些糾紛,就不能采取理性一點的維權方式?比如上消協(xié)到法院?就事論事,一些平臺上所謂的退訂政策很多是自己制定的,并且沒有強制性,這些退訂土政策拿上法庭,民宿方還真不能理直氣壯地聲稱按照合同法我就能將你的預付租金扣得精光。鐵老大中的老大——高鐵,退票規(guī)則尚且比較謙抑地說“提前三天退多少,提前幾個小時,退多少”,一個民宿老板憑什么這么牛氣?
我們明白現如今維權的艱難性,但是該女子的行為確實欠妥。房款不退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可她卻采取故意損壞物品、浪費水電資源的做法,這么做雖不犯法但在道德層面卻有損公德,也給自己的生活造成負面的影響,本身自己是受害者卻把自己搭進去了。所以,只有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才是真正的維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條款 霸王 民宿 鉆空子 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