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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規8月實施 中央單位出差人員餐費自行解決
資料圖 中新經緯攝
溫州:垃圾分類標準8月1日起實施
繼上海之后,溫州版垃圾分類也要來了。8月1日起,溫州將實施浙江省最新發布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生活垃圾被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單位和個人違反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上述標準還要求,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裝修垃圾要單獨分類,其中大件垃圾要單獨投放到指定點,或通過電話、網絡預約由回收單位上門回收;園林垃圾要單獨收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點,條狀材料綁扎成捆,碎片材料包裝成袋;建筑垃圾應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兩種進行分類,混凝土、砂漿、石材、磚瓦、陶瓷等袋裝投放指定地點,金屬、木料、塑料、玻璃等捆扎或袋裝投放可回收物容器,涂料、油漆等有害垃圾投放到指定地點。
青海:民用機場管理條例8月起實施
將于8月1日起實施的《青海省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對備受熱議的“低慢小”航空器和電磁干擾等影響航空飛行安全的情況作出詳細規定。該《條例》明確,禁止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激光、標志或者物體;禁止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以及升放無人機、孔明燈、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風箏、航空模型和其他升空物體。
同時,禁止在運輸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從事活動包括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而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設施;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設施;修建不符合機場凈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設施。(中新經緯APP)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標準 人員 實施 出差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