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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實施更高級別天然林保護舉措
8月2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提出,我國將實施更高級別的天然林保護舉措,建立全面保護、系統恢復、用途管控、權責明確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體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天然林保護修復的總體要求、重大制度措施和支持保障政策。我國天然林保護將從周期性、區域性的工程措施逐步轉向長期性、全面性的公益事業。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李樹銘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全國林業草原系統將采取多項舉措,進一步加強天然林保護與修復。一是采取更高級別的保護。在對全國所有天然林實行保護的基礎上,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以及生態區位重要性等指標,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實行分區施策。建立天然林保護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目標責任考核制。加強天然林管護站點建設、管護網絡建設、災害預警體系建設、護林員隊伍建設和共管機制建設。二是實行最嚴格的管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對納入保護重點區域的天然林,禁止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撫育作業的,必須編制作業設計。同時,利用有利條件培育大徑材和珍貴樹種,維護國家木材安全。嚴管天然林地占用,嚴格控制天然林地轉為其他用途。對保護重點區域的天然林地,除國防建設、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三是實施更全面的修復。根據天然林演替和發育階段,科學實施修復措施,遏制天然林分退化,提高天然林質量。逐步使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態系統恢復到一定水平。強化天然中幼林撫育,促進形成地帶性頂級群落。加強生態廊道建設。鼓勵在廢棄礦山、荒山荒地上逐步恢復天然植被。加快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效益監測評估制度,定期發布效益監測評估報告。四是落實更嚴密的監管。加大天然林保護年度核查力度,將天然林保護修復成效列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事項,作為地方黨委和政府及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天然林資源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記者 王鈺 黃山)
編輯:曾珂
關鍵詞:我國將實施更高級別天然林保護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