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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公布7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19年7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一、 “2+26”城市
7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0-11.9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7.4噸/平方千米·月,同比持平。《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晉城、濟寧、長治、德州、菏澤、濱州、淄博、新鄉、開封、濮陽、安陽、邯鄲、北京、鄭州、保定、滄州、石家莊、邢臺、廊坊和濟南等20個城市降塵量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焦作、衡水、唐山、太原、陽泉、天津、聊城和鶴壁等8個城市降塵量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鶴壁市降塵量最大,達11.9噸/平方千米·月?!?+26”城市7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1。
二、 汾渭平原11城市
7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0-11.8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5.8噸/平方千米·月。其中,三門峽、渭南、洛陽、銅川、西安、臨汾、咸陽、運城、寶雞、呂梁等10個城市降塵量小于等于9.0噸/平方千米·月;晉中市降塵量達11.8噸/平方千米·月。汾渭平原11城市7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2。
編輯:曾珂
關鍵詞: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