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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新規開始征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劉慧、楊凌偉)證監會23日發布消息,證監會起草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并于當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上市公司經營戰略更加多元,借助分拆實現業務聚焦和均衡發展的需求逐步凸顯。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上市公司分拆在境內上市,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今年1月,證監會發布的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相關政策中明確,“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新規的發布也意味著相關改革方案的落實更進一步。
具體來看,分拆上市新規明確了分拆試點的條件,對擬分拆上市公司設置盈利門檻、限制拆出資產的規模,保障上市公司留有足夠的業務和資產支持其獨立上市地位。同時要求擬分拆上市公司達到規范運作標準、分拆后母子公司均符合“三分開兩獨立”要求。
與此同時,該規定還規范了分拆上市的流程,要求上市公司分拆應按照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充分披露信息,履行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程序,分拆后子公司發行上市應遵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重組上市的有關規定。
在分拆上市的監管方面,規定明確了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將依法追究違法違規責任,同時強化中介機構職責,由財務顧問對上市公司分拆后的上市地位開展為期一年以上的持續督導。(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分拆 上市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