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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欠薪,永遠只有“進行時”
“拖欠農民工工資最高可獲刑7年”“國務院重拳整治惡意欠薪:2020年春節前須動態清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企業在多領域受限”……10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打擊惡意欠薪犯罪有關情況,引發社會各界強烈關注。
治理欠薪,是一個老話題了。然而正因為“老”,才需要時時提及,常抓常治。因為從深層次來看,“欠薪”二字,并不僅僅意味著“被欠錢”那么簡單,同時更有農民工自身權益、勞動尊嚴、申訴困難等現實寫照。在改革步入深水區的大背景下,“咬”定欠薪不放松,是提升社會現代化治理水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保障穩定的題中之義。
這些年,國家相關部門在治理欠薪問題上可謂很拼。從《刑法修正案(八)》明確“惡意欠薪入刑”,到出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從發布全面解決欠薪的16條具體措施,到將拖欠農民工工資列入“黑名單”;從對省級政府實施年度考核,到開展春節前治欠保支攻堅戰……每一個舉措背后,都是對現實的回應和關切。如今,“拖欠農民工工資最高可獲刑7年”“2020年春節前須動態清零”等措施,更是表明了態度,勒緊了法治的“緊箍咒”,在事后監管之前,扎下了預防和監管的籬笆。
然而從現實來看,盡管司法和執法在不斷加碼,但欠薪也呈現出越來越復雜、越來越隱蔽的特點。在一些地區和行業,惡意欠薪的“跑冒滴漏”現象仍舊存在著。特別是在基礎工程建設領域、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更為突出。不僅直接侵害了勞動者的個體權益,也間接對增加收入、擴大就業、保障社會穩定構成了威脅。這也進一步表明,治理欠薪永遠沒有完成時,絕不會輕易“鳴金收兵”。
在新的社會條件下,治理欠薪不能只是點對點和個案意義上的行動,更應形成系統性、常態化、有合力的治理機制。這既需要司法層面與時俱進,也需要執法層面及時跟進;需要進一步優化投訴渠道、提升治理效率,也需要勞動者個體和組織提升法律維權意識。唯有在各個環節、各個領域都吹響法治的號角,才可能將欠薪行為扼殺在搖籃中。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欠薪就不僅僅是一個法律話題,更是一個民生問題。治理欠薪,永遠只有“進行時”,沒有休止符。司法、執法、仲裁、輿論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的氛圍,勞動者就能享受到發展的紅利和改革獲得感,激發出社會更大的前進動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欠薪 治理 永遠 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