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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聯合公報
新華社塔什干11月2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11月1日至2日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舉行。會議發表聯合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聯合公報
2019年11月1日至2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舉行。印度共和國國防部長辛格、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馬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阿布爾加濟耶夫、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外交部輔秘艾哈邁德、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梅德韋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拉蘇爾佐達、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阿里波夫出席會議。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阿里波夫主持會議。
上合組織秘書長諾羅夫、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吉約索夫、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理事會主席沙爾舍基耶夫、上合組織銀行聯合體理事會2018-2019年輪值主席奧穆爾庫洛夫、上合組織銀行聯合體理事會現任輪值主席舒瓦洛夫出席會議。
上合組織觀察員國代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首席執行官阿卜杜拉、白俄羅斯共和國總理魯馬斯、蒙古國副總理恩赫圖布辛、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賈漢吉里,東道國客人土庫曼斯坦副總理兼外長梅列多夫,以及獨聯體執委會副主席伊萬諾夫、亞信秘書處執行主任米爾佐佐達、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主席薩爾基相、聯合國亞太經社會副執行秘書韓洪珠、聯合國糧農組織副總干事拉赫馬寧、東盟副秘書長德尼出席會議。
各代表團團長在友好、建設性和務實的氣氛中就當前國際和地區經濟形勢廣泛交換意見,討論了深化上合組織框架內經貿和人文合作有關問題,達成以下共識。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全球政治和經濟形勢正發生深刻演變,建立公正合理、符合各國共同及各自利益的多極世界格局的迫切性日益凸顯。團長們指出,在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國際法準則基礎上,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確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同理念十分重要。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應進一步就共同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深化合作,不斷鞏固開放、包容、透明、非歧視、以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反對國際和地區貿易中任何形式的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世貿組織是各國討論國際貿易議題的重要平臺,各方將恪守世貿組織的基本原則和規則。團長們強調通過完善談判、監督、爭端解決等關鍵職能對世貿組織進行改革,以提高其工作效率的迫切性。為此,團長們指出,將于2020年6月8日至11日在努爾蘇丹舉行的第十二屆世貿組織部長級會議具有重要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表示,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別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以來,本組織經濟和人文領域合作取得一系列具體成果。
各代表團團長表示,愿積極落實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成果,支持俄羅斯聯邦2019年至2020年上合組織輪值主席國工作。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應進一步加強設施、貿易、資金、人文、數字、能源等領域互聯互通,在歐亞地區構建廣泛、開放、互利、共贏、平等的合作空間,保障可靠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改善民生、提高民眾生活水平是上合組織首要任務之一。應繼續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在貿易、產能、能源、交通、投資、金融、農業、海關、通信等共同感興趣的領域加強合作,發展人工智能技術。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開展工業領域合作,制定并通過上合組織框架內相關條約法律文件。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就制定和落實各國國家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廣泛交流經驗,推廣創新技術,發展數字經濟,縮小各國技術差距,創造良好投資條件,以拉動經濟增長,提升成員國經濟競爭力。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進一步深化區域合作,優化營商環境,為擴大相互投資創造良好條件。
團長們根據2018年6月10日在青島發表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貿易便利化的聯合聲明》,認為應進一步制定地區貿易便利化解決方案。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合作并制定相關區域合作計劃。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拓展服務貿易領域合作并制定相關文件十分重要。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2019年9月26日在塔什干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長第十八次會議成果。為進一步拓展經濟合作,改善投資環境,保障上合組織地區平等互利、持續穩定發展,團長們批準了新版《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并強調有必要制定該綱要落實活動計劃。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逐步落實《〈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2016-2020年行動計劃》和《2017-2021年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十分重要。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有必要提高上合組織框架內部門會議和工作組會議工作效率,并按規定程序研究新建或改革現有專業工作組問題,以有效落實新版《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上合組織國家加強地方交往,強調應有效落實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凱克批準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地方合作發展綱要》,歡迎2020年上半年在車里雅賓斯克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地方領導人論壇,以及中方在青島建設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的倡議。
各代表團團長重申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強調應采取措施有效落實2018年6月10日在青島簽署的《上合組織經貿部門間促進中小企業合作諒解備忘錄》。團長們歡迎2019年9月26日至27日在烏法舉行的上合組織及金磚國家地區中小企業論壇。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重申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高度評價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高度重視各方為共同致力于實施該倡議,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同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所做工作。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落實成員國多邊倡議具有重要意義,應進一步推動本地區互利合作,促進經濟增長,拓展交通、能源、工業等領域合作,擴大投資規模,推廣創新和現代技術,保障就業。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繼續加強互聯互通領域合作,鼓勵交通創新和高效技術應用,發展多式聯運物流中心和公路、鐵路等各類交通運輸,建設現代化交通基礎設施十分重要。團長們支持俄方于2020年上半年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交通部長會議,以討論上述問題。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繼續就落實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積極開展工作,包括于2020年開通該協定規定的線路。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2019年9月19日在努爾蘇丹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鐵路部門負責人第二次會晤成果,強調《上合組織成員國鐵路部門協作構想》十分迫切。
各代表團團長注意到烏方關于制定《上合組織成員國發展交通互聯互通合作戰略》草案的建議。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維護全球能源安全,保障可靠、穩定的現代能源供應十分重要。團長們支持繼續開展能源領域合作并采取措施提高能效,采用先進技術實現傳統、可再生等各種能源的清潔使用,實現清潔節能經濟,發展本地區能源基礎設施。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本地區現有和在建的水電設施等能源基礎設施對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愿加強在該領域的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深化區域經濟合作,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團長們注意到深化聯合國亞太經社會框架內交通、能源、貿易等關鍵方向合作具備潛力。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進一步加強金融領域務實合作,為發展貿易和投資合作創造良好條件。各方將繼續尋求關于建立上合組織項目融資保障機制的共同立場,包括研究建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專門賬戶)的問題。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在相互貿易中進一步擴大使用本幣結算并提高其份額。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行聯合體在深化成員國企業界和金融界協作,發展本地區商務、貿易、金融和投資合作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各代表團團長高度評價印度基礎設施發展金融公司加入上合組織銀行聯合體。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烏茲別克斯坦將《上合組織經濟論壇構想》草案提交上合組織成員國研究,以進一步加強各國實業界交流的愿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團長 組織 合組 各代 代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