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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養老院設醫護機構改為備案
貴州省日前印發的《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明確,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
《意見》明確,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區域衛生規劃時要為養老機構舉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留出空間;醫療保障部門對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項或經營范圍開展養老服務;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并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勵相關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支持相關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增設養老護理專業。
《意見》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0周歲(含)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每年為65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對轄區內90周歲(含)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半年開展1次上門健康巡診;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提供便利,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中的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險的相關政策。
編輯:劉暢
關鍵詞:機構 老年人 備案 貴州 養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