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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谷灘殺人事件:一個無差別殺人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萬小弟(化名)被帶進法庭時,面部表情平靜,剃著光頭,手腳戴著鐐銬,趿拉著一雙黃色的拖鞋,個頭不高,但身體壯碩,身穿一件黑色T恤衫和綠色長褲。
被害者沈蕓(化名)的父親在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中淚流不止,母親表情呆滯,眼神恍惚。
2019年8月5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對萬小弟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三個月后,11月15日,南昌市中院開庭宣判了庭審結果: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萬某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由于被告人當庭表示上訴,該判決依法尚未發生法律效力。
街頭行兇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5月24日下午,24歲的實習律師沈蕓(化名)下班后走在南昌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突然被萬小弟(化名)從背后連續捅刀十余次,沈蕓經搶救無效死亡。
萬小弟今年32歲,未婚,持有“精神叁級殘疾證”,需常年服用精神類藥物。他平時靠做保安維持生計,但案發前無業,曾于行兇前三天前往南昌銅鑼灣廣場應聘保安一職,案發當天也曾前往該公司,得知應聘失敗。其母稱,自己不確定萬小弟案發前幾天是否有吃藥。
案發6天后,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萬某弟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當日下午,該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他依法批準逮捕。
萬小弟和沈蕓的父母均表示,雙方互不認識。沈蕓的父親表示不知為何兇手會找上自己的女兒。
沈蕓來自江西瑞金,家里還有一個弟弟。2019年春節過后,她從汕頭來到南昌,入職一家知名律所成為實習律師。案發當天和兩位同事相約一起去附近商場喝奶茶,途中遇害。
無差別殺人
在8月5日的庭審中,更多案發當天的細節被公開。
5月24日上午,萬小弟來到銅鑼灣廣場詢問自己的招聘結果,一位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表示萬小弟身高不夠,萬小弟反問樓下幾個保安的身高也不高,對方表示這批保安是于2016年前招聘的。
隨后萬小弟提出對方賠償他三天誤工費,對方沒有同意。應聘失敗后,萬小弟很生氣,踢了一腳辦公室的桌子,欲動手打人,被一旁的人攔住。
臨走前萬小弟威脅說,你下班后小心一點,我反正單身,有的是時間。
當天下午,萬小弟來到紅谷灘新區紅谷八路,賣掉了自己的手機,在一家彩票店里花光了錢買彩票,也沒中到獎。之后,他又把電動車賣掉,返回彩票店花光了錢。
隨后他萌生了殺人想法,打車去到西湖區月池路的一家便利店,花3元錢買了一把長約20公分的尖刀,又來到另一家小店買了一條毛巾用來包裹尖刀。
之后他打車回到紅谷八路尋找目標,未果,輾轉來到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的萬達廣場一帶。
下午5點多,萬小弟逆向與剛下班的沈蕓一行人相遇,他覺得三人符合自己的作案標準,遂繞到身后尾隨。起初他想行刺穿白衣的高個女子,但后來又覺得中間的沈蕓漂亮,當行至鳳凰中大道某個在建工地門口時,萬小弟持尖刀從沈蕓身后往其頸脖處連刺數刀,將沈蕓殺倒在地后,又往她的頸脖處連捅數刀。
作案后,萬小弟扔下作案工具,逃到附近的大樓地下車庫,蹲在一輛車旁抽了四根煙。隨后特警來到車庫搜尋,萬小弟看到特警持佩著槍械,舉起雙手,表示自己有精神疾病,最近沒吃藥。
庭審之上
經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沈蕓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刺傷全身多處致大出血死亡。
庭審中,公訴人和辯護人就被告人是否有投案自首情節、雙相情感障礙對被告人平時生活、工作的影響等問題進行辯論。
在接受公訴人訊問時,萬小弟承認自己殺人,但否認有預謀和蓄意。他自稱那段時間沒有吃藥,晚上經常睡不著,想不起殺了誰,也不知道殺了誰,腦子一篇空白。
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四位有資質的鑒定人員出庭接受了辯護人的發問。根據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鑒定結果顯示,萬小弟患有雙相情感障礙,案發時處于緩解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完整,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審中,訴訟代理人詢問萬小弟,之前將作案的目標選定為旁邊個子高的女生,后來為什么又更改為中間的女生?萬小弟表示,自己覺得中間的女孩子漂亮,他喜歡漂亮一點的。
辯護人認為,萬小弟具有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情節。作案前一個月被告人沒有用藥或用藥量減少,導致對日常生活工作造成影響。
公訴方認為,萬小弟不具有主動投案的情節。他是看到特警隨身攜帶了槍支,逃無可逃的情況下,被動現身到案的,不符合主動投案情節。
法庭上,當法官向沈家父母提問時,面向法庭的萬小弟轉身看向他們,但沈家父母避開了他的眼神。
“我擔心父母會突然哭,哭聲會影響到發言和別人的判斷。”沈蕓的弟弟沈浩(化名)對澎湃新聞說,事發到開庭的三個來月,他看了很多新聞,“胡思亂想”了許多,“如果一個人高高興興的下班,(原本)期盼著美好的周末(結果遭遇突然的殺戮)……如果那個人是個孕婦怎么辦?是一個孩子怎么辦?……”他感到無力, “行尸走肉一般”,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么辦。
開庭之前,律師和其他人給他們一家做了許多工作,提醒他們不要在庭審過程中做出過激行為。但庭審播放的案發視頻和證據,和案件過程一遍又一邊的回顧,都讓他們感到痛苦。
沈浩無數遍地回想事發那天的情景。他剛到深圳,本想去見見在那里發展的同學,商量一起創業的事。此前,他在上海工作一年多,壓力大,總是睡不著,醫生說他可能患了焦慮癥,他跟姐姐商量辭職,姐姐也支持他換個環境——過去,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遇到事情,他總會找姐姐商量。
父母為了供他們姐弟倆讀書,把家里的房子和土地賣了,多年來南下打工,過著辛苦的日子。母親只有45歲,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老得多。沈浩跟姐姐很愧疚,他們想著,努努力,給父母買套房子,安定下來。
來南昌實習之前,沈蕓一次性通過了司法考試,距離她的律師夢近了一步。只要再實習一年以上,她就有機會參加考核,獲得律師執業資格。她還有更多的計劃,繼續報名中國政法大學的研究生,去年沒成功,今年再努力。
現在,這一切都停擺了。
11月15日,南昌中院判決,萬小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他案發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萬小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在作案對象的選擇上具有隨意性和不特定性,人身危險性大,其故意殺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得知結果后,沈蕓的父親沈國立(化名)說,他們家永遠不會是贏家,因為他心愛的女兒再也回不來了。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小弟 沈蕓 殺人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