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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春筍:“情法”鋪就職工維權路
邱春筍是一名“老工會”,從職工教育到維護保障,已經在縣級工會崗位上默默奉獻了22年。特別是專業從事職工維護保障工作8年來,他用“情”作鋪墊,用“法”筑基石,努力執著地追求維權普法的新天地,在踐行工會主責、推動寶應和諧發展和法治建設進程中奉獻著自己的光和熱。今年,寶應縣總工會被授予全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示范單位,邱春筍個人被評為江蘇省工會十佳維護職工權益貼心人。
擦亮依法維權的“法器”
邱春筍的第一職業是老師,曾先后在鄉鎮中學教思想政治課和語文課,后來又調到縣職工學校任副校長兼教務主任并教思想政治課,對法律知識特別是勞動法律法規和工會法律法規很少接觸。2012年2月,調任寶應縣總工會維護保障部副部長兼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副主任以后,邱春筍通過廣泛接觸企業主和職工群眾,深感在如今這樣的法治社會,要想把職工權益維護保障好,就必須提高工會干部法治能力水平,擦亮為職工依法維權的法律武器。
從此,原本每天晚上燈下伏案備課的“邱老師”,變成了每天晚上燈下伏案學法的“邱律師”。他找來《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江蘇省“一辦法七條例”等材料進行惡補,家里窗前那盞過去就息得較晚的燈息得更晚了,鼻梁上架著的近視眼鏡的度數更深了。有一次,他對書上的一個法律條文解釋弄不懂,竟然忘了已是深夜而發信息請教法律專家。從此,邱春筍在惡補法律知識的消息在同事和朋友中傳開了。妻子笑話他說,“你還想保障職工權益,現在連自己的身體都保障不了。”
俗話說,要得功夫深,鐵杵磨成針。為了做好職工維權和勞動爭議化解工作,邱春筍積極參加省市工會組織的各種業務能力培訓,每年保證不少于10課時,對新俢訂的《勞動合同法》《憲法》他都認真研讀,找出變化的相關條款。對工作遇到的法律問題他總是向專業律師請教,直到搞懂為止。2014年,當時已年近半百的邱春筍,僅用一年多時間就自學并通過了江蘇省人社廳的考試,取得了《仲裁員證》,2016年參加全總勞動關系調解員考試,又取得了國家《二級勞動關系調解員資格證》。
厚植服務職工的“情意”
大家都知道,工會是群眾團體,既沒有行政權力也沒有執法手段,工會干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靠的是為職工服務的情感,靠的是有不怕“跑斷腿、磨破嘴”,不懼“聽冷言冷語、坐冷板凳”的精神。
為了改變工會維權“單打獨斗”的局面,邱春筍一直注重從源頭上創新建立維權協調機制。2012年,邱春筍在全省首創推動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進鄉鎮;2013年,他提議建立縣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成員單位開展“走基層、助調解”主題實踐活動;2014年,他協調推動建立了縣仲裁院審理5 人以上集體性仲裁案件必須安排縣總工會仲裁員參加的機制。傳達室的門衛都說,邱部長為職工維權操盡了心,有時為了一個案件連續幾天都加班到深夜12點以后才回家。
邱春筍說,自從擔任縣總維護保障部和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負責人以后,接待處理職工來信來訪、調解爭議矛盾成了他的日常工作。看到求助職工焦急的神情、懇切的目光,他深切體會到職工把工會當“娘家”、把工會干部當“娘家人”的那份情意和責任。在他的心里,“職工權益無小事”不是一句空話,而是實實在在的行動。因此,他崇尚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平時工作中積極推行爭議矛盾依法調解、職工權益依法保護,積極引導信訪求助職工通過勞動仲裁、訴訟走依法維權之路,并且創建了一套參與基層勞動爭議矛盾調解的實踐經驗。工會門衛都知道職工來訪必找他,因為在職工心中,邱春筍是與他們心貼心的人、可以信賴的人。
事實也確是如此。平時在調解基層勞動爭議矛盾過程中,人社部門有時會站在企業方表達對職工不公正的言論,邱春筍總是當面質疑,提出工會的公正主張。江陰一家獨立法人企業在寶應建立了分公司,也建立了工會組織,但沒有建立職代會制度。2017年,該公司在處理一名職工違反單位管理時卻用江陰總公司職代會通過的規章制度替代,仲裁后法院也同樣采納此證據。邱春筍得知后,第一時間與法院審理的庭長進行了交涉,最后通過據理力爭重新改判職工勝訴。2018年,一次仲裁庭上遇到企業工會主席坐在職工對立面時,他當即協調休庭,并對那位工會主席進行了嚴肅批評。
培養職工維權的“本領”
這些年職工權益維護工作的實踐告訴邱春筍,切實保障職工權益,既要靠工會出面說話辦事,更要靠職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養,引導職工拿起法律的武器,在事前、事中、事后都使自己處于維權的有利地位。于是,他努力踐行普法宣傳工作,每年“五一”工會勞動法律宣傳服務月,12·4憲法宣傳周他都組織基層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在法治宣傳活動時,他更注重追求和倡導普法實效,探索創立了“八法八進”走基層宣傳模式,并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多種圖片制作出PPT課件,每年到鄉鎮培訓平均不少于3場次。
他特別注重根據發生在身邊的仲裁案件、調解案件,結合案例依案說法,讓當事人從真實事件中知曉相關法律知識。即使在調查取證階段,他也不放棄普法的機會,聽取當事人證人意見,糾正法律誤區,宣揚法律的公正性、權威性。通過面對面調解,有針對性講法,更能讓職工與企業經營者雙方從心理上需要接受法治,糾正單方違法行為。
為了把勞資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他組織基層工會自我排查勞資糾紛隱患,組織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建立職工權益傾訴溝通渠道, 結合企業勞動用工風險評估監督行動,幫助企業排查整改用工風險,自編企業用工風險點案例進行提醒,全縣勞動爭議糾份案件明顯減少。他創立的《建立工會與仲裁深度融合的維權服務機制》被評為全省工會基層法律工作十佳項目,《主動開展監督評估,及早排查化解矛盾隱患》被評為全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十大優秀案例,《法律志愿服務在基層,尋找最好“尊法守法人”》成為全省工會陽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務走基層活動十佳項目。(記者 王槐艾)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職工 春筍 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