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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將取消低價藥日均費用上限
本報訊(記者 解麗)低價藥迎來重大利好,或可擺脫斷供命運。國家醫保局日前在答復《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177號提案》的回復函中,明確表示:今后將取消現有低價藥日均費用上限、盡快建立短缺藥品使用監測和預警平臺、加強臨床必需用藥定點定單生產、形成低價藥品價格監管合力。
據了解,現有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是國家改革藥品價格機制、取消政府定價管理前,為鼓勵低價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采取的階段性措施。國家醫保局方面表示,正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修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實際上,我國目前的低價藥價格機制尚不完善,部分臨床需求迫切的低價藥在供應上遇到了新問題。而此次國家醫保局的答復,即取消現有低價藥日均費用上限,將能夠使生產藥企獲得合理利潤,從而有效緩解藥品短期甚至長期停產斷供的問題,避免低價藥變成短缺藥。
同時,對于近一段時間以來媒體有關藥品短缺漲價的報道,國家醫保局表示有關部門多次組織跨部門聯合調研。目前,隨著短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健全,藥品短缺矛盾有所緩解,大范圍、長期性短缺情況較少,主要為暫時性、局部性短缺。目前已經加強短缺藥品集中生產和儲備。認定3個藥品生產企業聯合體為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保障約60個易短缺藥品的穩定生產供應。安排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支持短缺藥品等生產供應保障能力建設。推進中央和地方兩級常態短缺藥品儲備。
此外,國家醫保局在回復函中表示,目前我國的藥品價格總體保持穩定,特別是一些有重要臨床價值的藥品,正在進行集中“帶量采購”試點,價格降幅顯著,對于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要、降低用藥負擔發揮了積極作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藥品 低價 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