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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街道賦權清單明年出臺 街道開展工作底氣更足
《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明年1月1日實施
本市街道賦權清單明年出臺
明年1月1日,《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開始施行。有了這份地方性法規,街道 “有職無權”的尷尬、基層執法“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的難題、“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無奈都將得到有力改善。全市152個街道辦事處具體該做什么、“接訴即辦”如何更好開展、老百姓將享受到什么實惠,《條例》里都予以明確。街道賦權清單目前正在制定,將在2020年出臺,進一步明確街道權責。
明確職責:
街道工作再也不像無頭蒼蠅了
本次《條例》十分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明確了街道辦事處工作的七項職權和七項職責。尤其是明確了本市建立街道辦事處職責清單制度,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街道辦事處具體職責。街道辦事處職責清單由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區實際細化職責清單。未經市、區人民政府批準,街道辦事處不承擔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達的其他職責。
對此,朝陽區望京街道工委書記胡建東十分欣慰:“以前街道就是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總是疲于應付上級的各種命令,工作毫無章法。有了職責清單之后,我們該干什么、怎么干,都會清清楚楚,再也不像無頭蒼蠅那樣亂撞了。同時《條例》還規定了街道開展工作的一些方法和手段,特別是在黨建引領吹哨報到工作機制上,條例也予以了明確,下一步我們開展工作會更加有依據。”
據悉,街道賦權清單目前正在制定,將在明年出臺,進一步明確街道權責。中央黨校教授楊偉東進一步解釋,北京也正在探索街道辦事處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方式。“街道既要有相應責任擔當,又要避免使其超負荷運行。此次,《條例》為街道定位三大功能——公共服務、城市管理、社會治理,能做什么、怎么運行,一目了然。”
基層賦權:
街道開展工作的底氣更足了
給街道賦權是《條例》的重要之義。街道工作千頭萬緒,往往處理一個問題會涉及多個部門,而以前各部門之間扯皮、推諉的現象難免會出現,街道總是很無奈。而本次《條例》中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的六個職權,其中明確,街道可統一領導、指揮調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派出機構,對其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涉及多個部門協同解決的綜合性事項進行統籌協調和考核督辦。
看到這里,胡建東一下子底氣十足。“以前要是有什么問題需要解決,街道只能告知有關部門,人家參不參與街道無權要求。而現在,《條例》賦予街道考核政府職能部門的權限,相關職能部門參與不參與、參與的深度廣度怎么樣,街道都有話語權。我吹哨了,職能部門來沒來,來了之后是不是真正履行職責了,街道都有權評價,這樣一來,街道開展工作的底氣更足了,部門參與解決問題的積極性也會更高了。”
“就拿望京東路違章停車問題來說,這條路因歷史遺留問題一直處于未完整交付驗收的狀態,目前已經具備行車功能,但路兩側被大量僵尸車和私家車違停占用,成了一個大停車場。以前,街道只能通過綜治部門去貼條來強制管理,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交通亂象。新條例實施之后,我們將從單一的街道執法向綜合性執法轉變,通過調度有關部門的下沉力量,包括交管部門、交通執法部門、市政部門等等,整合成統一的綜合執法隊伍去解決。上個月我們還吹了一次哨,解決了執法編號和管轄權限的問題,預計明年這里的違章停車亂象將有望得到妥善解決。”
向下服務:
老百姓能享受的服務更貼心了
街道辦事處處于最基層,直接與老百姓面對面,組織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工作是其中的一項重要職責,《條例》專門用第三章來強調:街道辦事處應當推動為民辦事常態化、制度化,滿足人民群眾生活的便利性、宜居性、多樣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
可以說,街道未來將把更多的精力傾注于為民服務。在朝陽區望京街道花家地南里社區,就有一個非常溫馨的“花樣花南鄰空間”,圍繞老百姓各類針頭線腦的需求,引入社會資本將地下人防空間建設成了社區居民共享空間。這個600平方米的范圍內,布局了書畫活動室、課后四點半課堂、快遞分撥中心、多媒體教室、書吧、兒童樂園、黨員活動室,為老百姓提供了多種多樣的便民服務。
尤其是其中的社區服務中心,提供了500余件老百姓常用的工具,錘子、鋸子、梯子、鉗子、打氣筒、千斤頂、電子脈沖理療儀……品類十分齊全,居民只要登記一下就能免費借走。在整個望京街道,類似的鄰空間建設了3個。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指出,《條例》處處體現“以人民為中心”。按照《條例》發展,未來北京市將建成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公共服務的全覆蓋。“《條例》出臺從條塊結合上,對街道和社區銜接開展公共服務提出了創造性的理念,真正讓各部門的公共服務政策落地生根。《條例》全文每一條其實都在說如何更好地為民辦事,既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為居民服務的方式、需接受承擔的業務等,也對為民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組文并攝/本報記者 蔣若靜
專家觀點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胡穎廉:
賦權街道的本質是以人民為中心
在傳統行政格局中,部門擁有大量權力和資源。其前提假定是上級掌握著更充分信息和更專業知識,這在特定發展階段具有一定合理性。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多樣性和基層治理的復雜性決定了權力必須具有內生性和本地化特征,從而有效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基層干部群眾素質的結構性提升和新技術的運用,也為放權賦權提供了前提條件。一般而言,最能體會基層“痛點”的是群眾,從現實問題到決策執行的路徑越簡約,越有利于高效回應訴求。
基于此,北京市探索出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和“接訴即辦”的服務群眾相應機制,實現重心下移和關口前移,并用《條例》將創新成果固定下來。通過區級職能部門的規劃、決策、執法、考評、協調等權力“全鏈條式”下放給街道,強化街道的統籌管理權。這是一種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用上級部門權力的消減,贏得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彰顯。賦權街道的本質是以人民為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孫柏瑛:
基層治理中心目標在于回應居民訴求
以基層公共事務治理為載體,街道動員、聚集多元主體力量共同治理。基層治理中心目標在于回應居民訴求,解決一線問題,提供有效服務。以公共事務為紐帶,集聚利益相關人和社區力量,形成合力,是基層多元共治的重要途徑,也是街道發揮整合資源能力的重要場域。
《條例》說明了當下普遍關注的社區公共事務,從居民締結的共同規則,到公共安全、養老助殘、環境治理、文體活動,再到化解矛盾糾紛、和諧鄰里等,就此,文件規定了街道在組織社區事務中的責任,提出了以機制創新促進基層多元共治的要求。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街道 條例 清單 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