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罰單降4成 人保壽險領兩張百萬罰單
保險業2019年罰單超800張,虛列費用等成被罰主因,華海財險虛擬退休返聘人員套取費用
罰單降4成 人保壽險領兩張百萬罰單
臨近年末,2019年保險業受監管處罰的情況也逐漸披露。根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12月24日,多個、多級監管機構共向保險業發出了超800張罰單,罰款總金額已突破1億元。其中,百萬大罰單至少6張,有的連收兩張百萬級罰單。虛列費用等成保險業收罰單主因,有的甚至虛擬退休返聘人員套取費用。
不過,與2018年全年,保險業總計被開出超1400張罰單,共計罰款約2.4億元相比,今年保險業被處罰的情況顯然已經有所好轉。
此前,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云對新京報記者分析稱,處罰數量和罰款金額雙降,部分因去年“最嚴監管年”的威懾力,也有監管回歸常態的原因。
虛列費用等成保險業收罰單主因
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今年7月4日表示,近幾年來,由于多種原因,我國保險機構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階段,也出現了盲目擴張的亂象。亂象集中表現在公司治理薄弱、違規資金運用、產品創新不當、銷售誤導、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方面。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保險業收罰單的原因也大多集中在上述方面,例如編制虛假資料、虛構業務套取費用等,這類行為更多發生在財險公司,近年來,財險公司車險業務競爭激烈,一些中小財險公司為了獲取車險業務,只能用高昂的手續費從中介渠道中購買業務,但監管對車險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的比例又有所限制,一些公司鋌而走險,通過虛構業務等方式,套取手續費。
例如吉銀保監罰決字〔2019〕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顯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中華聯合財險松原中心支公司在營業費用項下列支業務宣傳費合計251.37萬元,其實際用途與會計憑證所記載的經濟事項不符,最終,該中心支公司被停止接受機動車輛保險新業務三個月。
此外,還有個別險企甚至為了套取費用,虛擬退休返聘人員,臨銀保監罰決字〔201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顯示,查實華海財險臨沂中心支公司下屬的郯城支公司通過虛擬52名退休返聘人員,2019年上半年違規列支費用246.51萬元。
陽光人壽工作人員欺騙投保人被禁業2年
值得關注的是,欺騙投保人、夸大解釋保險產品收益、夸大解釋保險產品責任范圍、誘導投保人不如實回答回訪問題等損害投保人利益的不法行為也是今年監管處罰的重點。
今年9月12日,銀保監會就對時任陽光人壽呼和浩特中支工作人員王雅君進行處罰,原因包括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該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雅君向投保人銷售保險產品時,告知投保人產品期限為5年、承諾保單年收益5.5%,但產品實際期限為“至100周歲保單周年日”,保單收益為不確定。同時,2016年至2017年,王雅君還向投保人贈送黃金和金幣,最終,王雅君面臨禁止進入保險業2年的處罰。
楊澤云認為,保險機構及其個人的不誠信行為,不僅僅使得某一個保險機構或個人遭受處罰,更使得整個保險行業聲譽和美譽下降,從而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
百萬大罰單至少6張,人保壽險領兩張
一般而言,受罰的企業或個人,大多數會被處以警告、罰款等常規處罰措施,罰款金額一般在幾萬元、幾十萬元不等,但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保險業罰單中,也不乏罰款金額超百萬元的罰單,華夏人壽、華貴人壽、人保壽險、華海財險等多家險企均領百萬罰單,其中,人保壽險今年更是領了兩張百萬罰單,原因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等。
今年10月10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布一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人保壽險深圳市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其處以罰款98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員合計處以罰款9.5萬元,總罰款金額高達107.5萬元。
這并非是人保壽險深圳分公司今年以來領到的首張百萬罰單,深圳銀保監局3月28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就顯示,人保壽險深圳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編制虛假資料等行為,該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總計被罰140萬元。
此外,今年1月4日,華貴人壽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三項違法行為,公司及管理層人員合計被罰130萬元。
今年2月21日,四川銀保監局公布的一項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華聯合成都中支、中華聯合簡陽支公司因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多項違法行為遭到監管罰款,金額分別達80萬元及30萬元,相應業務的負責高管總計被罰款45萬元,總計罰款達155萬元。
6月26日,華海財險也因存在車險業務虛列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違規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華海康盈等違法行為,總計罰款金額高達187萬元。
今年12月5日,華夏人壽因產品說明會存在欺騙、隱瞞的行為,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給予或承諾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超出公司經營區域銷售保險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103萬元。
18人丟了工作,華海財險總經理被撤銷任職資格
值得關注的是,相關被罰企業或個人除了被罰款、禁止進入保險業之類的懲罰外,還有不少企業的管理層人員因為相關違規行為而丟了工作。據銀保監會公布的數據,僅今年1-5月,監管就撤銷任職資格18人次。
例如在上述提及的6月26日華海財險收到的罰單中,時任華海財險總經理姜南就被撤銷了任職資格。
今年6月17日的一張罰單顯示,時任中華聯合財險本溪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王新玉,因對“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經營期間,中華財險本溪中支將相關貨物運輸險業務虛構為代理業務套取費用”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遭到撤銷任職資格的處罰。
早先的今年4月18日,四川銀保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經查,2016年,人保財險南充市分公司存在編制、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劉××時任人保財險南充市分公司副總經理,對該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對劉××警告并罰款10萬元,同時,撤銷高管人員任職資格。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另有陽光農業相互保險、人保壽險深圳分公司、陽光人壽綿陽中心支公司等多家險企分(支)公司相關高管因對公司出現的違規行為負責,遭到撤銷任職資格處罰。
除高管受罰外,還有一些險企因違規行為,開展新業務也受到相應影響,特別是在車險、農險領域。
例如上述提到的吉銀保監罰決字〔2019〕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華聯合財險松原中心支公司就因違規行為被停止接受機動車輛保險新業務三個月。
今年5月10日,黑龍江銀保監局公布的一項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也顯示,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梅里斯營銷服務部由于虛假理賠,被責令停止接受種植險新業務1年。
更嚴重的,還有公司被吊銷了營業許可證。例如,哈爾濱市道里區鑫蘋果汽車裝飾商店因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單位或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被黑龍江銀保監局吊銷《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
那么,監管是如何衡量處罰力度的?一位接近監管的保險業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受罰公司的違規行為,到底給投保人造成多大的利益損失也是處罰力度考量的一個標準,如果造成的損失比較小,處罰力度就相對輕一些,如果相應的違規行為對投保人造成巨大的損失,處罰就會特別嚴格。“當然,也不排除其他因素會對處罰力度有所影響,比如受罰公司是否積極處置等。”
該保險業人士還表示,一般而言,每個地區、每一個局都有自己的執法裁量權,有些地區執法偏嚴的話,就會對相關公司或個人進行頂格處罰,有的地區以督導為主,可能會在標準范圍內就低處罰。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罰單 人保 處罰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