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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20日24時前復工 各類學校延期開學
新華社武漢2月13日電(記者 梁建強、黎昌政)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13日發布通告: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20日24時前復工。
據悉,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就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湖北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20日24時前復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信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湖北省內大專院校、中小學、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下沉到村(社區)基層一線,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廣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親訪友休假的外地人員)應嚴格遵守現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盡量減少出行,不參加集聚性活動,做好居家環境衛生。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告要求,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確保社會大局平穩有序。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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