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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報復性消費”不如創造消費條件
清明節期間,北京各大商場停車場爆滿、客流明顯增加,這不禁讓有的媒體感嘆“報復性消費已來”。但與此同時,各大平臺調查顯示,多數網友選擇了“不會報復性消費”,甚至悄然轉變了生活方式,從“囤貨”轉向“清倉”,從追隨潮流轉向“極簡”。(4月7日北京青年報)
近日,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好轉,復工復產的穩步推進,也迎來了一個消費的“小陽春”。事實也證明,無論是餐館、景區、茶樓,還是商場、超市、健身館,都出現了一些“報復性消費”場面。這對提振消費信心,拉動經濟,無疑是利好消息。
然而,正像近日新快報在微博發起的一項1799人參與的調查顯示的那樣,選擇“會,有錢任性憋太久了”選項的只有123人,只占不足7%,選擇“不會”和“想,但首先得有報復性收入的人”共計1412人,占78%,其余則為“和平常一樣”。其他媒體平臺的調查也大致如此。可見,多數人并不認可“報復性消費”。
而且,人們的價值觀和消費觀也有了悄然改變。疫情下,人們對人性中的誠實善良、勇敢正直等,也逐漸轉化為像醫務人員或其他默默奮戰在抗疫戰場上的“無欲無求”的人們一樣,逐漸從權力、財富、名氣轉向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因此,在“報復性消費”上,跟風的盲目者減少,理性消費者增多。甚至原來大手大腳花錢的不少年輕人,也開始重新思考自己的理財觀和消費觀。
“報復性消費”屬于短期消費的反彈,而消費通常是指長期穩定的行為。對更多人來說,消費是按照收入進行的,因此,在任何狀況下,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才是恢復消費信心,提升消費欲望的根本。當前,報復性消費確實出現一些苗頭,但只有更多藏富于民,才能做到持久。所以,指望“報復性消費”不如創造消費條件,何況,“最短的時間花最多的錢”并非適合所有消費領域,如一天到餐館吃8頓飯就無法做到。
可見,絕不能坐等報復性消費自然到來,還是要創造消費條件。消費需要刺激,短期釋放僅是表象,中長期消費還要靠穩定的就業和收入來支撐。想讓消費拉動經濟,還需要加快復產復工進程,在提高勞動者就業和收入上再發力,人們才能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也才敢放開消費,由此形成一個消費的良性循環。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消費 報復性 創造 條件 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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