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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未尖:先上崗再考證 也是因“疫”制宜
4月23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明確包括教師、護士、律師、獸醫、漁業船員、演出經紀人、專利代理師等七項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這一舉措的出臺主要是為了解決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問題,主要適用于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有人可能要說:部分職業持證上崗是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一紙職業資格證,是勞動者具備某種職業所需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也是用人單位招聘和用人的重要依據。然而,今年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形勢空前嚴峻——受突發疫情影響,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推遲或取消,影響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特別是法律法規明確要求持證上崗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不能按時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會直接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準確把握形勢變化,因時因勢精準施策,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就顯得相當重要。
按照七部門的通知,先上崗、未取證的高校畢業生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比如,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畢業生上崗后,不宜獨立承擔一門課的講授任務或幼兒園帶班任務;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畢業生,只能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未取得執業獸醫資格的畢業生,不得獨立從事動物診療活動、開具獸藥處方……可見,“先上崗、再考證”不是想怎么上崗就怎么上崗。
一些網友覺得,這個政策有失公允,會使自己辛苦考取的職業資格證貶值,這恐怕更是多慮。有證者絕對比無證者多一個籌碼,特別是用人單位最需要招人承擔主要工作,而非承擔輔助性工作之時。職業資格證書只是一道門檻,真正走上工作崗位后,用人單位最需要員工彰顯實力,始終保有實力者,不用擔心別人后來居上。
就業是民生之本、發展之源,努力降低疫情對就業的影響很重要,相關部門因“疫”制宜,對就業政策隨“疫”而調,努力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也是一種行政智慧。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上崗 職業 資格 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