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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上調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本報南寧5月10日電 (記者龐革平)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規定從2020年5月1日起將廣西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提高到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90%。
根據最新的計算標準: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按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90%(舊標準為80%)發放;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以上的,在按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90%的基礎上,每超過1年增加一個百分點發放,但最高發放標準應當低于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如目前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為1810元/月,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滿一年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2020年5月1日以后,每月可領到的失業保險金相比以前增加181元。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廣西 失業 保險金 發放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