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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業形態”需要法治護航
背景:23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政協經濟界聯組會上,聽完有關委員關于“新就業形態”的發言后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新就業形態”也是脫穎而出,要順勢而為。當然這個領域也存在法律法規一時跟不上的問題,當前最突出的就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法律保障問題、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等。要及時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時補齊,在變化中不斷完善。
小蔣隨想: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經濟疲軟,我國發展任務異常艱巨,就業壓力不容回避。但也要看到,壓力與動力具有轉化潛能,危險與機遇往往并存。結合去年實際新增就業人數比預期高出200多萬人,更說明只要政府、社會、個人共同努力,千方百計促就業謀發展,創新性地創造就業崗位,實現乃至超額完成就業目標任務,我們有信心、更有基礎。
我國正處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重要機遇期,也會孕育新的勞動形態、新的就業方式、新的創富路徑。換一個角度看世界,從新起點出發,就會發現新天地。人類恰恰是在不斷探索和創新中,發現新的自我,實現破繭蛻變,推動社會發展,影響歷史變遷。
政策鼓勵也在加力。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我國包括零工在內的靈活就業人員數以億計”,要求“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文,“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支持勞動者依托平臺就業,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內城鄉戶籍限制”。名正則言順,政府為“新就業形態”正名并力挺,為后續一系列支持措施鋪平道路。
從現實看,外賣、快遞、網約車方便了群眾生活,改變了消費方式。疫情期間,對確保社會正常運轉更功不可沒。社會復產復工,共享員工緩解了一些企業的人員短缺。網絡主播不僅自謀職業,直播帶貨還推動了農產品及社會消費品銷售……在為社會提供服務、解決就業的同時,有關人員難以適用《勞動合同法》條款、與平臺企業之間法律關系模糊、維權難等問題也漸漸凸顯。
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通過深化改革求解,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要在發展中作答。“新就業形態”出現“成長的煩惱”并不奇怪,要在支持、引導、規范中逐步解決。全面依法治國,彌補有關法律法規中的不足勢在必行。在法治框架下,才能有效規范、約束、維護各類市場主體的權責利,進一步激發“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干勁與活力,促進新興職業和行業的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新就業形態 法治 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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