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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計生條例修改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中新網鄭州6月3日電 (記者 劉鵬)來自河南官方的消息稱,3日,該省計生條例正式通過修改,官方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當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據知,原條例十五條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夫妻雙方合計已生育兩個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經鑒定兩個子女均為非遺傳性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條例第十五條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已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經批準后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同時,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改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發現違法行為時男方和女方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河南官方表示,此番條例的修改,系貫徹落實好優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質量等相關精神,及結合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該省人口變化的新形勢,進一步維護群眾的生育權利。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生育 子女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