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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低門檻廣告擦邊球,“消”字號多少隱患待消
嬰兒霜“大頭娃娃”事件再追蹤
審批低門檻廣告擦邊球,“消”字號多少隱患待消
嬰兒霜“大頭娃娃”事件再追蹤
這是1月8日拍攝的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公司。 新華社記者魏培全攝
近日,有微博博主曝光了一起疑似“大頭娃娃”的事件,一家長爆料稱,自己從市面上購買了一款疑似激素超標的抑菌霜,5個月大的孩子在使用后出現“發育遲緩、多毛、臉腫大”的癥狀。
一石激起千層浪。抑菌霜是否添加激素、涉事企業資質如何、到底還有多少無保障的幼兒產品在市面流通……時隔多日,圍繞涉事企業、測評機構、當事人以及監管部門的爭論仍不絕于耳。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近日前往涉事企業調查發現,雖然最終結論還未公布,但該事件折射的部分“消”字號母嬰產品“生存之道”,值得社會反思。
實際出貨數或不止1200瓶
“是否含有激素”成為當前各方爭執的焦點。此前,爆料者“老爸評測”曾分別從網店和實體店購買了涉事產品和另一款嬰兒面霜,均為“(閩)衛消證字”,送往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顯示均含有30多(mg/kg)的激素(氯倍他索丙酸脂)。
“‘消’字號產品,簡單說是用來消毒衛生的用品,是不允許加入激素類藥物成分,氯倍他索丙酸脂是非常強效的糖皮質激素,帶來的副作用也相當大,長期超量使用會影響孩子的生長發育。”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兒科副主任艾斯說。
針對激素超標的質疑,記者第一時間探訪涉事企業“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這家約800平方的企業租用當地一工業園的三層,地點較為隱蔽,室內包括生產、凈化、包裝等車間。
“在沒用這款產品之前,當事人已經用了好幾款其他產品,說不準是不是其他產品的問題。至于激素成分超標,要看是否是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現場,企業大股東胡永林解釋,他還拿出一張由某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的樣品檢驗報告作為佐證,上面“氯倍他索丙酸脂”一欄顯示未檢出。
記者看到,該報告上聲明處寫著“本單位接受的委托送檢樣品,其代表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由委托方負責”,而該樣品委托機構正是該公司。
漳州市衛生監督所所長湯錦升介紹,涉事企業于2017年4月注冊成立,6月取得福建省衛健委審批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是一家生產、銷售衛生用品的企業。企業生產車間為30萬級凈化標準車間,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
據了解,當地衛健部門已對現場查見的留樣樣品、產品包裝材料等進行取樣留置,目前正聯系廈門海關綜合檢驗中心開展涉事產品激素含量檢測工作,對于流入市面的產品,正持續跟蹤下架召回進度,待寄回后同步進行檢測,相關信息將及時公開。
目前還有多少產品留在市面?漳州市衛健部門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場查看該企業生產清單和銷售清單發現,目前涉事的產品有兩個生產批次共1200瓶,都是訂單式發貨,銷往江蘇宿遷和連云港。但有內部人士反映,廠家或有更多渠道,實際出貨數不止1200瓶。
涉事法人代表長期從事設計工作
盡管目前是否添加激素仍無定論,但這并非“消”字號母嬰市場首次曝出問題。游走在政策邊緣,一方面享受著“低門檻”待遇,一方面夸大使用效果,利用巨大的利潤空間搶占市場,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態勢——某種程度上,涉事公司“歐艾”折射了“消”字號母嬰產品的生存之道。
審批備案環節,瞄準“低門檻”待遇。目前衛健部門反映該企業審批備案環節均無問題。但記者采訪了解到,該企業職工僅5人,法人代表此前長期從事設計工作。成立后前幾年,公司除了生產一點樣品外,一直在尋找代工廠拿貨,自己只負責包裝銷售,去年才開始自主生產,而生產的兩款產品均被曝出問題。
“一般面霜類產品有‘消’字號和‘妝’字號,前者由地方衛生部門審批,審批時間短,企業無須標出產品所有成分。而后者由國家藥監部門審批,審批時間長,同時需要標明所有成分和輔料,管理嚴格。”“老爸評測”說,在此背景下,不少資質較差的小微企業為了盡快上市,會選擇“投靠‘消’字號”。
相關專家證實,“消”字號產品門檻較低,以涉事的抑菌霜為例,備案審批環節,國家規定的檢驗項目不包含該激素成分,這就給了一些企業可乘之機。同時,企業備案環節只需自行尋找認證機構、自行郵寄樣本,最終只將結果提供給地方衛健部門,而衛健部門無須到現場查驗,不排除有的企業利用假樣本蒙混過關。
廣告宣傳環節,一手隱瞞、一手夸大。記者查看涉事產品說明書,發現上面未標明激素,還寫著“可用于日常護理”,疑似誘導消費者長期使用。針對企業提供的樣品檢驗報告,內部人士提示,由于企業可自行送檢樣品給認證機構,許多企業還會送出一些無激素的樣品,換一紙“無激素的報告”,并在宣傳時使用,進一步誤導消費者。
據媒體報道和部分購買者截圖,涉事企業官方微信公號上曾多次宣傳該款嬰兒霜可祛紅止癢、修護受損皮膚,是嬰童皮膚問題修護、日常護理必入款。而根據國家規定,“消”字號產品不得宣傳具備治療效果。
“擦邊球”形式夸大宣傳是不少此類產品的慣用手法。“現實中往往有消費者被此類宣傳中所謂的‘療效’蠱惑,私下購買產品,不僅可能對人身安全造成傷害,而且維權也往往比較困難。”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說。
銷售環節,通過高額利潤誘惑搶占市場。記者曾在廠家文件柜中發現一份出庫單,涉事的25g抑菌霜的出庫價為4元,但市場價為80元左右,中間存在70多元的利潤空間,而某知名品牌的25g抑菌霜則只要30元左右。據行業有關人士透露,一些違規的“消”字號產品成本僅3元左右,卻賣到三百元的“天價”。
“老爸評測”說,由于添加激素后見效快,部分“消”字號敢于采取高定價策略,這給線下母嬰店留下大量利潤空間,正因此,這些資質不高的品牌能在線下迅速搶占市場,“我們去了連云港六家母嬰店,這些產品都擺在貨柜顯眼位置,說起孩子的癥狀,店員都極力推薦這款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消”字號產品包裝和廣告不得宣傳治療效果,但母嬰店的口頭推銷實際上彌補了這一缺陷。
嚴格適用類型,提高準入門檻
受訪專家、醫生和內部人士認為,針對該事件折射的“消”字號母嬰市場種種亂象,一方面應盡快查清真相,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相關產品的安全性。
部分業內人士認為,應進一步嚴格“消”字號產品的適用類型,考慮將幼兒抑菌霜等產品納入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審批和監管,提高準入門檻。否則長此以往,面臨高強度監管的“妝”字號等產品反而喪失市場競爭力。同時,筑牢事中事后監管防線,出臺統一政策,確保屬地衛健部門對各家企業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定期抽檢,并將各類激素指標納入檢驗檢測范圍。
陳音江表示,杜絕此類違規問題,關鍵還是要對癥下藥。商家之所以虛假宣傳和非法添加違禁成分,目的就是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所以,一旦查清商家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不僅要使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且要依法對其進行行政罰款、停業整頓、吊銷執照等處罰,讓違法者得不償失。
艾斯建議,嬰幼兒得了濕疹等皮膚病后,應當到醫院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藥。“激素類的藥物確實可以治療皮膚病,但前提是在醫生的指導下去使用,患者去母嬰店購買護膚霜等產品的時候,也要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了解產品所含的成分,去選擇合適的產品。”(記者吳劍鋒、陳弘毅、張璇)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產品 企業 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