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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均全面超額完成
人民政協網2月25日電(記者 王菡娟)記者25日從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0年,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均全面超額完成。
據介紹,2020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率為87%,同比上升5個百分點,比2015年上升5.8個百分點(目標3.3個百分點);PM2.5未達標城市平均濃度同比下降7.5%,比2015年下降28.8%(目標18%)。兩項指標均超額完成“十三五”目標要求。
2020年,6項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均明顯下降。
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O3濃度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SO2濃度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濃度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CO濃度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6項主要污染物濃度均同比下降。其中,O3濃度自2015年來首次實現下降;NO2濃度在連續幾年基本維持不變的情況下明顯下降。
但與此同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污染相對較重。2020年,全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202個,占比59.9%。從重點區域看,長三角地區PM2.5和O3平均濃度基本達標,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為51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O3濃度分別為180微克/立方米、161微克/立方米,均超過國家二級標準。
個別地區、時段重污染天氣仍有發生。全年重度及以上污染1497天次,主要發生在冬春交替時段,集中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東北地區、西北地區等。其原因除秸稈焚燒、沙塵等因素外,主要由于冬季采暖和工業(特別是鋼鐵、焦化、玻璃、石化等不可中斷工序)排放所致。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濃度 下降 微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