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健康>資訊
《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發布 6項醫療費用擬不納入醫保報銷
人民網北京6月16日電 (記者崔元苑)15日,國家醫保局官網發布公告,就《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墩髑笠庖姼濉穼︶t保的籌資和待遇、基金管理、醫藥服務、公共管理服務、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多項內容進行了規定?!墩髑笠庖姼濉窂娬{,六項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即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在境外就醫的;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遇到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范圍經法定程序,可做臨時調整。
患者在醫院醫保服務窗口進行咨詢。人民網記者 楊迪攝
在籌資和待遇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未按照規定享有其他醫療保障的人員依法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鼓勵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不得重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當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并實行用人單位統一代扣代繳制。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個人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財政和個人共同承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具備多種身份的人員,按照可享受的最高待遇給予補貼,不得重復補貼。
在法律責任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集中采購機構如未執行集中采購平臺掛網、撤網等交易規則和標準;濫用集中采購職權、限制市場競爭或者導致不公平競爭;在集中采購過程中謀取不正當利益;集中采購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醫藥企業如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或者以欺詐、串通投標、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方式競標;給予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集中采購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等賄賂;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放棄中選資格、不及時簽訂購銷協議、不履行供貨承諾、未按協議約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供貨;競標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對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或中止相關醫藥企業或相關藥品、醫用耗材參與集中采購的資格并予以公告;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在打擊治理騙保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直至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有執業資格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執業資格。
個人實施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等行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個人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外,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編輯:劉慧瑩
關鍵詞:醫療保障 基本 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