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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到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新華社杭州6月25日電(記者 唐弢)記者25日從浙江省委“守好‘紅色根脈’打造‘重要窗口’”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浙江將承擔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大使命,計劃到2025年推動示范區建設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到2035年,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實現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設共同富裕美好社會。
6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發布,支持鼓勵浙江先行探索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隨后,浙江省委全會細化落實中央意見精神,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推進示范區建設的路線圖、任務書、時間表,計劃到2025年,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率先基本建立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創新力競爭力的高質量發展模式,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率先基本實現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務優質共享,人文之美、生態之美、和諧之美更加彰顯。
浙江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朱國賢表示,共同富裕是一場以縮小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為標志的社會變革,既需要大力發展生產力、不斷提高效率,又要防止兩極分化、促進和維護公平、實現高質量共享。
要實現這一目標,浙江提出,一是要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到2025年,人均生產總值達到13萬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7.5萬元。同時,建立健全先富帶動后富新機制;二是要形成區域一體化新格局、城鄉新格局,形成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到2025年,地區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縮小到2.1以內,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縮小到1.9以內,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萬元—50萬元的群體比例達到80%、20萬元—60萬元的群體比例力爭達到45%。
在推動共同富裕的過程中,浙江還將瞄準人民群眾所憂所急所盼,以數字化改革推動公共服務質效提升,率先高水平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同時,統籌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以文化創新推動思想進步,以文明提升推動社會進步。(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共同富裕 建設 示范區 浙江